宁德市将评选10名“最美人物”
候选人在所从事的工作中业绩突出 事迹感人具有道德感召力和影响力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他(她)具有工匠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技能,技术精湛、精益求精;扎根农村,在农业生产、经营、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和引领作用……您身边是否有这样的他(她)?近日,市委宣传部等11部门发出通知,决定开展2018年度宁德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人物”推选活动。
据了解,推选原则为,模范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积极参加“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在所从事的工作中业绩突出,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体现心灵美,品格高尚,乐于奉献,事迹感人,具有道德感召力和影响力,得到群众广泛认可。候选人必须具有社会公信力,经得起各方面考验,本人在“最美人物”等推选中无失信行为,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问题。候选人必须是本市范围内县处级以下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已被省级以上集中宣传过的先进典型和历年宁德市基层“最美人物”获得者不参与本次推选。
根据通知,本次推选活动共10个类别,分别是:最美职工、最美农民、最美教师、最美医生、最美警察、最美新闻工作者、最美生态建设者、最美扶贫人、最美社区工作者、最美文化工作者,每个类别推选出1名。各个推选类别均有不同的推荐条件,如最美职工,应具有工匠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技能,技术精湛、精益求精;具有创新精神,在技术改造上业绩突出,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具有奉献精神,在推进企业发展和社会公益上表现突出;获得设区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或相当级别荣誉称号的企业一线工人。最美农民,应扎根农村,在农业生产、经营、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和引领作用;注重农业创新,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贡献突出,获得设区市级以上表彰或被设区市级以上媒体宣传过;品德高尚,乐于奉献,事迹感人,影响面较大。最美教师,应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注重教育创新,教学能力较强,教学实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同行好评;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事迹感人,赢得全社会尊重。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