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乡村生态振兴卓有成效 古田、屏南2条小流域动工整治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加强水环境保护、实施“清洁土壤”工程、强化生态修复和保护……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我市继续实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业清洁化生产等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推动各项任务总体进展稳步有序。
据介绍,市生态环境局在2018年12月牵头制定《宁德市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于今年2月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宁德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将乡村生态振兴有关要求纳入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体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细化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措施和支撑项目。
今年第一季度,专项小组继续推动“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和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巩固宁德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退养还湿”成效,屏南宜洋鸳鸯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福安瓜溪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道路设施完成整改。
同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巩固小流域水环境整治成效的通知》,组织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2019年计划投资1600万元开展古田县横洋溪、屏南县后龙溪等2条小流域综合整治,目前已完成投资约200万元。组织编制《宁德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2018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及《宁德市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2018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继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发现问题整改。
专项小组还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有80家企业完成信息采集上报;按照《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评估工作,已完成5个地块调查评估;动态更新市级重点监管企业至41家,部署逐步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区域土壤环境监测。
此外,专项小组继续对全市约125万亩天然商品林乔木林实施停伐补助,完成“三沿一环”造林和林分修复6940亩,占年度任务的46.8%,下达柘荣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补助资金,深入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同时,市政府制定印发《宁德市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暂行办法》,加强我市交溪、霍童溪流域生态补偿。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