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动能”
—— 四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
本报评论员
乡村振兴,文化为魂。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源头活水,是乡村振兴的铸魂工程。没有乡村文化的高度自信,就没有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就难以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曾把闽东的锦绣河山、灿烂文化传统和闽东人民的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善良质朴的精神生动比喻为“闽东之光”,殷切期望把“把闽东之光传播开去”。30年来,宁德人民牢记嘱托,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通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兴盛农村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闽东乡村大地处处焕发文明新气象。彰显闽东风韵、宁德特色的乡村文化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乡村文化振兴,要深入实施“闽东之光”文化惠民工程。抓紧抓实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让农民群众享受读书看报、电影播放、文艺演出、体育健身的乐趣;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戏下乡”“送欢乐进基层”“全民阅读”等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持续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常态化的文明志愿活动,推动县乡村三级有效整合现有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资源,为文化下乡写下坚实的注脚。
乡村文化振兴,要培育文明乡风。乡村文化是乡村社会的精神纽带,凝聚着乡土之美、人文之美。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不断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提升文化底蕴魅力,激活文化创造活力,汇聚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推进新时代新宁德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乡村文化振兴,要因地制宜,注重地域特色。要以实施“闽东之光”传播工程为抓手,围绕畲族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茶文化、廊桥文化等具有代表性、独特性的文化资源,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传承与发展并举,注重项目运作,推动文化与多类型新业态的跨界融合发展。同时,还要尊重不同的乡村文化,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保护乡村风貌、传承乡村文脉、留住乡村记忆、重塑乡村文化,打造出高显示度的闽东文化标识,让陈列于闽东大地上的文化遗存“活起来”,切实把闽东之光传播开去,进一步凝聚乡村文化的精神力量,推动乡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筑牢乡村振兴“文化魂”,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