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缪星 通讯员 肖小玉) 11月15日,2019全国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河南信阳市召开,会上宣读了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决定,宁德市正式被批准为“国家森林城市”。市长梁伟新参加座谈会并代表宁德市接受“国家森林城市”授牌。至此,我市再添一张国家级名片。
“国家森林城市”是目前我国对一个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是最具权威、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荣誉称号。
我市自2016年12月启动创森工作以来,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山、水、林、城、田、海等自然生态景观特色,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利为目标,将创森工作纳入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务实的举措、扎实的作风,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全市累计新增造林面积24256.5公顷,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62%,全市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3%;全市新建、扩建或提升36个城市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打造了41.01公里的林荫大道。
同时,各县(市、区)坚持山上抓提升,山下抓延伸,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和省级森林城镇、村庄建设,9个县(市、区)已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全覆盖,并完成了9个省级森林城镇和103个省级森林村庄建设。
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68.65%、森林蓄积量4770万立方米,持续位居全省沿海设区市第一。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