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机制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是我国两大国家战略,两大战略具有基本目标的统一性和战略举措的互补性。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接续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我国高质量稳定脱贫的重要路径,更是贫困地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都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确定的国家战略,脱贫攻坚重点通过大规模资金、物资、人力等扶贫资源的集中投入,有效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问题,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乡村振兴通过更全面地强化市场化外部支持和总体性激活乡村内生动力,能够为贫困群体提供更稳定的发展基础和机会,进一步有效巩固脱贫攻坚的政策成果。
在脱贫攻坚收官之际和乡村发展中两大战略任务接续的关键时机,要实现贫困地区持续脱贫和全面振兴,并不能仅仅要求支持政策不变或支持力度不减,而是必须加快完成从应急性政策取向向长期性政策设计的重大转变,当务之急是必须通过政策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合理调整,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有效衔接。
精准和普惠并重
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必须注重将“精准式”济困帮扶与“普惠式”共享发展有机结合,通过全面强化均衡协调发展实现利益均衡。
一是适度扩大扶贫政策惠及范围。应加快建立相对贫困治理政策框架体系,将临界贫困户纳入低收入群体政策支持范围。鼓励先富户、脱贫户与贫困户之间形成合作帮扶机制,形成农户之间资源互补、利益共享的发展路径。二是探索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协同发展路径。高效整合乡村发展的要素资源,通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协同发展产业,建立共建共享的区域利益均衡机制,实现村寨集群发展。三是加强对共同性生产条件和生产服务体系的建设支持。注重进一步整体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跨村域共同推动农田、机耕道、灌溉水渠等生产性基础设施改造,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性整体提升。
构建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贫困地区要顺利实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转换,必须从根本上扼制产业扶贫的短期化偏向,构建可持续的产业发展长效机制。
一是高质量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应依托贫困地区丰富多样的农业资源,以小规模、绿色化为基本导向,坚持“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发展路径,寻优推进、错位发展,避免过度规模化和同构化,加快形成贫困地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体系。二是有效改善生产性基础设施条件。受资源条件限制,小规模分散经营是贫困地区农户的基本生产方式,因此要更加重视修建和完善生产便道、小型灌溉设施等生产性基础设施,重点解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中最突出和紧迫的短板制约因素,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升产业发展的稳定性。三是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的合作机制。要与贫困地区乡村治理机制的再造相结合,以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组织化程度为导向,联动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加快发展,建立规范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强化农民的“集体行动”能力,改变原有分散和孤立的发展格局,有效提高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实际成效。四是注重推动全产业链延伸。单纯重视生产规模扩张是导致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短期化突出和波动性强的重要原因,因此需要在以市场化方式导入更多供应链资源基础上,更加注重全产业链建设,实现生产、加工、运储、营销等各个环节的相互连接,衔接配套,有效提升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率,为贫困地区可持续的产业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积极探索绿色发展路径
贫困地区要成功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须因地制宜探索发展路径,将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
一是重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创新。更大力度强化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积极探索适合贫困地区的人居环境治理方式,全面建设贫困地区的生态宜居乡村。二是大力发展多样化生态循环农业模式。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投入品减量化行动,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与溯源体系,着力打造贫困地区具有独特优势的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充分发挥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特色餐饮等新产业新业态,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生态产业体系。三是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森林、草地等生态补偿制度基础上,积极开发生态碳汇项目,构建针对贫困地区的碳交易市场,创新以森林植被碳储量为切入点的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同时探索建立贫困地区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和农业绿色发展激励政策体系,促进贫困地区全面实现生态振兴。
集成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全面提速农村改革步伐,突破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更大限度地转换发展动能和释放改革红利,是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转换期中面临的紧迫任务。
一是强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进一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有效激活贫困地区相对富余的农村土地资源,构建贫困地区新的发展动能。二是强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完成贫困地区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份量化和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集体产权功能作用,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奠定重要组织基础。三是强化农村经营方式改革。以支持小农发展提升为重点积极探索入股、联营、托管等多种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同时对贫困地区带动产业发展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政策支持,积极探索与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相适应的农业经营方式。此外,应更加精准地构建以本土人才培育和外部人才引入双轮驱动的乡村人力资本累积政策,为贫困地区以多元化人才振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探索有效路径。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郭晓鸣 廖海亚
责任编辑:汤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