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警务机制 提升警务效能——寿宁县探索“六部四警区”警务机制改革
2018年,寿宁县在宁德市率先开展警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整合资源、精简机构、优化配置、警力下沉”的总体思路,将县公安局14个机关队室归并为“六部”、14个乡镇派出所划分为“四警区”,初步建立“大部制联勤、大警区联动”现代警务管理机制,有效破解了山区县警种分工过细、警力资源分散、合成作战能力不强等“老大难”问题,推动警务运行更加高效,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2019年上半年,寿宁县执法工作满意率达97.69%,位居宁德市第一、全省第21名。
一、组建六大部门,实现科所队从“各自为阵”到“握指成拳”转变。打破部门壁垒,按照职能相近、机构精简的原则,将县局4个综合内设机构和10个建制大队,归并成立为6个职能部门(综合管理部、治安维稳部、刑事侦查部、交通管理部、指挥情报部、执法监督部),实行部门主任负责制,取消原有大队、中队等一些中间层级,从而解决了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资源碎片化分割、打防管控相互脱节和部门内部中队、科室“分工就分家”的弊端。以刑事侦查部为例,改革将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原有警务资源有机组合、统一调度,实现多警种协同作战,并将五级指挥模式(局领导-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民警)压缩至三级指挥模式(局领导-部门主任-民警),改变过去不同分管领导多头指挥、不同部门情报信息分享困难、多层级指挥反应不灵敏的困局,提高了协同能力和警务效能。截至2019年9月,寿宁县移送检察机关公诉的跨区域案件3串居全市第一位,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中起诉数增长率位居全市首位。
二、设置四大警区,实现派出所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转变。突破区划限制,综合考虑地域相近、治安现状等因素,将全县14个乡镇派出所整合为四大警区(南阳警区、下党警区、斜滩警区、鳌阳警区),警区所在地派出所为中心派出所,实行联勤联动勤务机制和警务网格化管理。改革后,警区可以动态管理警区派出所警力(改革前,个别派出所只有2名民警;改革后,最少的警区也有11民警),统筹安排警务工作,形成响应迅速、密集流动的综合调度管理格局,有效解决了乡镇派出所警力不足、派出所之间忙闲不均难题,在提高基层公安实战打击效能的同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如下党警区创新“1警+5员”警务工作新模式,为群众推行“贴身式服务”,全面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三、优化警力配置,实现警力从“将多兵少”到“全员皆兵”转变。完善“警力随警情走”动态调整机制,将部分中层指挥员、机关民警和内勤人员充实到一线,实现警力资源利用最大化。一是向“富余人员”要警力。通过大部制、大警区改革,压缩了管理岗位,原有的科所队领导(如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等)17人在实际工作中由“指挥员”变成“战斗员”, 占总警力8.8%。二是向“机关瘦身”要警力。将原综合部门和各建制大队内勤整合置换出的16名警力(占总警力8.3%),全部下沉充实到一线办案执勤岗位。三是向“人岗相适”要警力。分50周岁以上和50周岁以下两个层面开展民警交流双向选择,11名50周岁以下民警交流到偏远派出所和刑侦、交警等一线单位,4名50周岁以上民警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民警的工作潜能得到充分挖掘。改革后,一线执法执勤警力达到总警力的90%,较改革前增加10%左右。
四、创新考核机制,实现队伍从“按部就班”到“奋勇争先”转变。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树立正确导向,充分激发公安民警干事创业热情。一方面,相继出台《“六部”定岗定编定责一览表》《未定岗人员交流规则》等改革配套文件,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定岗定责定人,对日常工作量大的民警进行适当减量减压,对岗位相对轻松的民警有针对性地增量加压,较好解决了队伍苦乐不均、警力浪费等问题。另一方面,紧握“绩效考核”指挥棒,在全市率先推行警员职务、辅警工资“选升+普升”的晋升模式,健全完善年终绩效奖金二次分配等激励机制,打破了熬年限、拼资历、大锅饭等“潜在”条款框架,激发了队伍积极性。2019年1至7月,共提任科级领导职务5人,警员职务晋升为四级高级警长5人、一级警长1人、三级警长2人、四级警长1人。同时,注重反向约束,对绩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3名民警暂缓晋升、5名民警取消年度优秀等次,通报批评11人次、约谈中层干部7人,树立能上能下的用人导向。
(该案例由寿宁县委改革办供稿,在《改革与调研》上刊登)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