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促乡村振兴脱贫攻坚
闽东日报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蔡雪玲
立秋时节,位于大山深处的福鼎市前岐镇小岳村溪涧潺潺、花果飘香。在丰岳种养专业合作社果园里,化身“产业工人”的脱贫户郭发树正忙着打理基地。
郭发树共流转7亩山地给合作社,同时又在基地务工。劳作之余,他给记者算了一笔“增收账”:流转山地租金700多元,入股5000元资金每年保底收益不低于1000元,再加上基地务工工资和自家茶叶收成,每年收入近4万元。”
据丰岳种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余清军介绍,合作社主营水果种植、 销售与加工,流转村里土地200多亩,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到合作社务工,上半年实现产值100多万元,带动61户村民增收。
如今,在福鼎,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改革已被广大农民朋友所接受,许许多多的村民正借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于农民有利、于集体有益。改革确认了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密切了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联系。农民获得了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荣誉感,不再是土地承包‘零敲散打’独门独户的个体。截至今年5月,全市共产生集体组织成员股东户64.3370万户、成员股东数达260.9920万户。
改革不仅带赢了农民,也带赢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17年6月,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硖门畲族乡柏洋村整合本村闲置的500亩山地,引进福建闽东福耕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5000万元,统筹发展集生产、加工、观光、休闲、农耕文化为一体的现代农业文化产业园, 仅流转土地租金一项每年为村财增收20万元,为农户增收15万元,同时就近转移劳动力150人,带动农民增收。
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产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柏洋村的发展变化是我市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生动缩影。改革给集体和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最大限度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为加快农业现代化注入新动能。
集体参股,合作共赢。集体组织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并获得农业农村部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成为了真正的市场经营主体,能够与其他类型不同、大小不等的各种市场经营主体平等地开展经济活动。目前,蕉城区117个村级集体组织、霞浦县145个村级集体组织、屏南县65个村级集体组织凭赋码证书到当地银行贷款进行再投资,共同投入闽东时代乡村经济发展基金,以年利率不低于10%的方式分红。3个县327个村(集体组织)投融资16350万元,预期年获利1635万元。
持续发力抓改革,释放红利促振兴。我市将进一步拓展集体股份和集体组织成员股份的权能。目前,已确定由福鼎市制定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办法,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试点,以及探索开展集体组织成员股份可抵押、可担保和有偿退出、继承的具体办法。“改革推进并取得成效后,我们将组织进行评估,做到可复制尽力复制、可推广尽力推广。”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