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强化机制创新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近年来,宁德市始终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关于“三农”工作的思想精髓和探索实践,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创新机制、多措并举,打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合拳”,因地制宜推进“厕所革命”,有效解决了农村长期存在的垃圾乱扔、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等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9年底,宁德市累计投入9.04亿元,100%完成2137个行政村70148户改厕工作,并同步完成所有行政村的污水治理,惠及农村人口143万人。2019年5月,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厕所革命”现场会在宁德召开。
一、坚持高位谋划,统筹抓好顶层设计。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宁德市坚持从顶层设计入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谋划、梯次推进,有力推动工作开展。一方面,因村制宜、科学规划。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遵循客观规律、突出乡村特色、尊重村民意愿的原则,不搞“一刀切”,按需求分批次推进村庄规划修编工作,理清各个村庄环境整治的方向和重点。另一方面,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成立专项小组负责推动具体事宜。改厕改水工作,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建立市级成员单位负责挂县、县级成员单位负责挂镇,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分片包村、村两委干部每人挂钩1-3户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求,每年定期组织召开1-2次现场会、每季度召开1次推进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聚焦改厕改水,改善群众生活品质。强化“改厕所必须治污水”的系统治理理念,将改厕与改水一体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加强技术指导,确保质量到位。编制农村厕所改造及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组建技术指导分队,深入一线指导改厕治污工作,引导群众选择既经济又符合生产生活需求的改厕技术方案。注重分门别类、统筹兼顾,在实施改厕的同时,综合考虑域内江河水系、饮用水源地、生态敏感区及农村人口规模,选择不同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工艺。二是探索多元投入,确保资金到位。建立政府主导、财政奖补、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花小钱办大事,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按照户厕改造财政投入资金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整合各级各部门惠农、支农资金,形成资金合力。建立奖补激励机制,科学制定督查考核办法,采取每个县随机抽查两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查两个村的“双随机”方式开展督查考核奖励;创新奖补退坡机制,逐年降低户厕改造财政补助额度,激励各地提前完成改造任务。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通过发动乡贤企业赞助,采用PPP和政府购买服务、租赁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改厕改水工作。三是坚持建管并重,确保管护到位。探索创新散户“自用自管”、村集体“农户+专业”的管理模式,编制《卫生厕所使用指南》,积极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化粪池定期清掏、人工湿地及时清理、有机肥充分还田的清运机制。按照“县有示范乡镇、乡镇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的思路,开展“文明卫生村”和“文明农户”“卫生家庭”评选活动,在每个乡镇重点确定1-2个村,每个村重点选择建设1-2个改厕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
三、突出清脏换貌,提升农村整体形象。一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严格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常态化机制等“五有”标准,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在边远村庄、海岛乡村探索运用小型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生活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处理。二是强化海上养殖综合整治。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在沿海乡村全面开展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改革,清理各类废旧渔排14.9万口、海漂垃圾2万吨,清退禁养区渔排18.6万口、藻类2.4万亩,升级改造渔排37.3万口、藻类45.5万亩,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改造提升村容村貌。针对一些地方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现象,加强农村村民既有住宅平改坡、裸房整治、危旧房改造和庭前院后绿化美化,集中打造霍童溪沿线等36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初步形成铁路沿线环境景观带。四是深入挖掘传统村落保护价值。以重塑“乡魂”为抓手,推进传统村落保护,积极探索文化创意促进传统村落保护、活化与发展,形成“党委政府+艺术家+农民+古村+互联网”的传统村落文创发展模式,不断吸引“新村民”入住、“原村民”回流,带动乡村文化旅游、繁荣农村文化事业、改变村民精神面貌。
四、注重系统推进,确保治理常态长效。一是突出产业振兴“提内力”。坚持把人居环境整治与推动农村产业振兴结合起来,依托村庄自然环境和资源禀赋,按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企业化“五化”要求,突出抓好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食用菌、畜牧业、渔业、林竹花卉和乡村旅游“8+1”特色产业,构建“一县一业”发展格局,为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引导各方参与“聚合力”。抓一批示范村,推动包括台湾建筑师在内的技术团队进村入户,开展“陪护式服务”。推出一批镇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三格化粪池清掏、村庄日常保洁、垃圾中转运输、老屋活化利用等建设和服务项目,广泛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化管理。强化村民主体地位,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农村工匠、乡贤的作用,确保群众在资金使用上有知情权、村庄规划上有话语权、村庄建设上有监督权、项目招标上有表决权。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增动力”。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作为一线跟踪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跟踪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作为作为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有效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总体进度相对滞后的县(市),由市委领导直接约谈相关负责人;对任务完成不力、工作滞后的村两委班子,组织开展选前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该案例由宁德市农业农村局供稿,在《福建改革财经情况》上刊登)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