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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网|六大亮点!福建寿宁县创新生态综合补偿模式

2021-06-23 17:29 来源:改革网

改革网宁德讯 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是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要改革探索。2020年2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包括福建寿宁在内的50个县被确定为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

地处闽浙交界的寿宁县,是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山区农业县。近年来,寿宁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围绕“突出高效利用、突出盘活林权、突出保卫碧水、突出排放付费、突出交易试点、突出绿色崛起”等6方面工作,创新生态综合补偿模式,实现了生态环境“高颜值”与经济发展“高素质”齐头并进的发展局面。

亮点1:突出高效利用,优化自然资源开发补偿。

一是构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生态补偿产权基础。充分利用自然资源调查测绘成果,对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重要湿地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空间,以及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进行全覆盖登记。

二是推进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和增减挂钩补偿。依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和有偿使用制度,健全以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定期组织基准地价更新,合理反映实际土地收益水平、地价变化趋势,统筹体现土地开发过程中的生态建设治理成本,科学引导土地利用和投资行为。

三是统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山生态修复补偿。完善矿业权竞争出让制度,除中央或地方财政全额出资勘查项目以申请审批方式授予探矿权和按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特殊情形外,对其他矿业权一律实行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加强矿山生态治理修复,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防治、“青山挂白,废弃矿山”治理等专项支持,对修复成效好的矿山给予适当补助。

四是以水价为抓手拓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本与水价测算,合理体现水源地生态保护成本,完善水价政策制度。

亮点2:突出盘活林权,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一是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和林权流转补偿。完善集体林产权制度,实施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对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将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到户;对联户承包的集体林地,林农愿意分户经营的要将林权明晰到户,依法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愿意联合经营的要将林权份额量化到户,发放联户经营不动产权证书。

二是多渠道拓展生态公益林补偿。严格规范生态公益林区划和调整工作,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根据“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拓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筹措渠道,探索从水力发电等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或以社会捐资、认养等形式筹集资金,建立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三是推动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坚持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的关系,采取赎买、补偿、收储、置换、租赁、入股和改造提升等多种形式开展改革试点。优先赎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地等重点生态区位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人工成过熟商品林和抵押贷款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

亮点3:突出保卫碧水,创新河湖生态保护补偿。

一是拓展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深化河湖长制,全面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加快推进河流岸线分区利用规划,强化乡镇管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对流域保护管理的考核机制。结合实施《宁德市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暂行办法》,完善寿宁县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规范生态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探索与下游县市(福安市及温州市泰顺县)建立交溪、赛江流域和寿泰溪流域生态保护横向补偿机制。

二是开展湖库市场化经营补偿试点。推进山塘、湖库治理与渔业生态养殖、亲水旅游开发紧密结合,支持以“村集体+村民”“企业+村集体+村民”等形式,成立渔业合作社或旅游开发经营主体,开展生态资源市场化经营,同时承担相应的山塘、湖库保洁管理义务,共同守护碧水粼粼、鱼欢鸟鸣、美丽迷人的寿宁高山明珠。  

亮点4:突出排放付费,深化生态污染治理补偿。

一是推进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补偿。坚持“污染付费、治理收费”,推动城镇居民污水垃圾处理费与自来水费合并收取,探索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费与电费合并收取,逐步建立财政补贴、镇村自筹、住户付费、社会资本参与等多元化投入运营机制,提高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率。

二是深入实施生态损害赔偿。严格落实《宁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担责、追责体制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线索清单、案件清单、办案台账“两清单、一台账”,对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违法排污、非法倾倒等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

亮点5:突出交易试点,拓展生态产品市场化补偿。

一是探索推进环境权益市场交易。认真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加强已发证相关行业后续监管,开展无证排污、超许可浓度限值排污、未落实自行监测要求等违法行为排查,做好排污权储备与管理工作,加快核定企业初始排放权和交易排污权,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二是实施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以发展高山生态产品、扩展产业金融合作模式等为重点,积极推进绿色发展示范区和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探索符合寿宁资源生态禀赋优势、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亮点6:突出绿色崛起,提升生态产业发展补偿。

一是打造高山生态特色农业“寿宁模式”。围绕做大做强“一品牌两产业”即寿宁“下乡的味道”品牌和“寿宁高山茶产业、生态硒锌产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加快培育壮大茶产业、生态硒锌产业、优质林果业、木本粮油、中药材等优势主导产业,形成高山生态特色农业“寿宁模式”。

二是建设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县。围绕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县,打响“难忘下党”、冯梦龙、古廊桥水乡“三张文化名片”,加快推进文旅融合重要领域、重点景区和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建成银山花田、万亩樱花园、梦龙天池等重点项目,完善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一批特色文博场馆,举办一批特色文旅节会活动,培育一批文化旅游演艺品牌。

三是促进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深入实施省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严格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政策配套,打造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山区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典范。围绕打造锆镁新材料产业集群,以三祥新材为龙头,一手抓传统工业园区的“腾笼换鸟”扩容升级和落后产能淘汰清仓,一手抓三祥锆镁新材料全产业链发展,对接宁德市“四大主导产业”,推进上下游产业协同,打造百亿级新材料产业链。(宁德市委改革办供稿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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