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去年我区乡村旅游实现收入12.17亿元
记者从自治区旅游发展厅获悉,过去一年,我区旅游部门坚持服务中心、保障大局,重点突出乡村旅游繁荣发展,以出色成效助力脱贫攻坚圆满收官。2020年,乡村旅游接待游客1061万人次,实现收入12.17亿元,旅游业带动农牧民转移就业12.5万人、25.9万人次,实现总收入6.3亿元。农牧民直接和间接参与乡村旅游就业8.6万人次,人均实现收入4300余元。
去年,我区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了8条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区旅游部门会同17个部门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不断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实施“藏宿贷”业务,发放首批“雪域惠农E贷·乡村旅游贷”贷款。积极对接央视,西藏旅游精准扶贫广告免费登录央视14个频道,广告播放次数超过500次,市场价格超过3000万元。拉萨市达东村、德吉藏家,山南市玉麦村、麻麻村等30个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拉萨市陆续推出“拉萨乃仓”“好客藏家”“德吉藏家”等一批品牌乡村民宿和达东村、秀色才纳、行者黑帐篷等一批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山南市推出琼结强钦和乃东扎西曲登两个乡村旅游新产品。昌都市建成40余家“洒咧”营地。
今年,我区旅游部门将继续发挥好产业优势,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扶贫与乡村振兴无缝对接。深入推动落实《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谋划启动,优化乡村旅游区域整体布局,促进乡村旅游区域协同发展。对接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扶贫办、农业农村厅等部门,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工作支持,将乡村旅游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内容。争取继续对乡村旅游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旅行社进行奖励。加快“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增补项目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各部门工作支持,今年,力争打造和提升5个特色旅游乡镇、1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同时,做好大学生就业、农牧民转移就业等,引导更多群众参与旅游开发建设,分享旅游改革发展红利。(文/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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