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改革办|宁德市探索建立乡村振兴指导员制度 破解乡村人才紧缺难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2019年以来,宁德市巧念“人才经”、下活“发展棋”,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乡村振兴指导员制度,全链条打造“选派—管理—服务—考核”机制,大力引导临近退休年龄、充满乡村情怀、工作经验丰富的科级和处级领导干部回村工作,带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资源要素下乡,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破解人才紧缺难题提供了“宁德样板”。
坚持“三个精准”建立按需选派机制
寿宁县派犀溪镇仙峰村乡村振兴指导员李秋玉指导葡萄种植户种植技术。吴苏梅 摄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实际需求,常态化精准选派最合适的人到最需要的村。
一是精准选人。市、县两级党委结合蹲点调研、一线考察等工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业务关、实绩关、作风关、廉洁关,先后3批择优选派388名指导员(其中市本级71名)到村服务。
二是精准定村。坚持以县域为单位,全面摸清乡村振兴试点村、产业薄弱村、老区基点村、脱贫攻坚需巩固村基本情况,优先考虑人口比较集中、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500多个特色村的需求。
三是精准衔接。综合考虑派出单位优势,以及干部原籍所在地、工作生活地等因素,做到因村选人与因人定村相结合,实现1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306个产业薄弱村选派指导员全覆盖。
坚持“三个突出”建立目标管理机制
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将全过程目标管理贯穿指导员履职始终。
一是突出分级管理。指导员由市、县党委乡村振兴办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在乡镇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围绕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聚焦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建强基层党组织等6个方面,给指导员定岗明责。
二是突出项目管理。根据县级乡村振兴年度目标任务要求,量身定制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项目清单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办审核把关,并报市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办备案后,逐项推动抓好落实。2019年10月以来,市县两级指导员共筹措各类帮扶资金3.8亿多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2300多个,解决群众困难问题2200多个。
三是突出刚性管理。建立健全指导员住村服务、工作例会、请假销假等7项管理制度,明确指导员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每月下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6天,严格做到驻点村召开重要会议、研究重大村务、推动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六必到”。建立负面清单,对存在无故旷工、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等问题的指导员,及时“召回”调整。
坚持“三个强化”建立暖心服务机制
美丽半岭村。彭丽华 摄
落细落实面向指导员的各项福利待遇政策,为干部安心安身安业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强化挂钩共建。将指导员驻点村作为派出单位的挂钩联系村和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实行“责任捆绑、项目捆绑、资金捆绑”;420多家市县直机关单位与驻点村结对共建,主要领导每年到驻点村调研4次以上,撬动更多工作力量和资源要素向乡村一线集聚。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分级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汇编下发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文件,依托闽东乡村振兴学院、研究院等平台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培训。宁德市委先后举办4场次出征会、座谈会,市委书记带头上“第一堂课”,并组织部分优秀指导员前往浙江、江苏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拓宽视野。
三是强化基本保障。市县财政给予每个乡村振兴驻点村10—15万元项目资金;每年为指导员下发办公经费、安排常规体检、办理意外保险,每月为指导员发放生活补助、劳务报酬,并提供必要的在村工作生活条件。在乡镇分管领导对接服务基础上,创新采取“一对一”“点对点”模式,从优秀基层党建工作者、选调生等群体中选配指导员助理,基本实现全覆盖。
坚持“三个注重”建立从严考核机制
切实发挥好干部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推动履职尽责,激励担当作为。
一是注重述职评议。指导员任职满整年,围绕本人履职承诺情况、岗位目标落实情况以及思想作风、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向县(市、区)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办、乡镇党委领导以及本村党员群众代表述职,全方位接受组织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二是注重跟踪考核。将指导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线跟踪考察对象,建立健全工作月报、半年复核、年度考核等制度,采取实地察看、走访党员群众等方式,考准考实“指导员”工作实绩。
三是注重成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指导员评优评先、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晋升职级、发放一定奖励金;对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的,进行提醒谈话;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及时“召回”调整。
供稿:宁德市委改革办
图片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