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回眸
【编者按】
提交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283件议案和建议,集中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心声和愿望。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重点督办、跟踪问责、阳光办理、办理结果公开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认真采纳议案、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办理成效显著增强,议案、建议工作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对推动相关领域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常委会审议的两件议案已办理完毕,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在规定时间答复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一批涉及民生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在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之际,本报挑选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部分建议及其办理情况进行回顾,以飨读者。
市交警支队于2015年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在中心城区开展超标电动车挂牌工作,共挂牌超标电动车近6万辆,有效提高了对城区电动车的管理。 记者 茹捷 摄
规范电动车管理 促进交通秩序得到优化
背景:近年来,各类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优势,逐步成为广大群众的一种主要代步工具。据不完全统计,仅宁德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就超过10万辆,其中绝大部分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车速控制、制动效能和电池功率等安全性能方面存在较大问题,既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也不符合摩托车的国家标准,导致长期以来无法纳入日常规范管理范围。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章驾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不断攀升,已成为威胁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同时,由于无牌无证,路面难以识别、查证和监控,超标电动自行车交通肇事逃逸以及盗抢案件逐年上升,受害人得不到应有赔偿,衍生出许多社会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建议:我市电动自行车,尤其是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难的情况引起了代表们的广泛关注。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黄金星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具体措施的建议》。建议市人民政府尽快出台电动车管理的具体措施,并指导辖区内县(市、区)及时出台电动自行车专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和登记办法。而陈维锋等代表也提出了《关于建立电动车管理长效机制建议》。建议尽快出台电动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从考试发证、上路行驶、教育管理等多方面着手加强对电动车驾驶人的管理。
回应:该建议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7月27日,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随后于2015年8月6日起施行。《办法》规范了超标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登记、通行规定及罚则,为规范我市管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提供了法律保障,对加强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促进优化交通秩序、维护保障畅通、预防交通事故具有重要作用。依据该《办法》,2015年8月15日,市交警支队在中心城区启动超标电动自行车挂牌。随后,我市各县(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也全面铺开。与此同时,我市工商部门也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并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查处。在这些有利措施的推动下,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得到了有效加强。
发放生活补贴 满足高龄老人养老需求
背景: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据统计,2013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共有4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并逐年呈上涨趋势,预计2017年将达到52万人。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为了保证老年人老有所养,近年来在市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力推动下,我市各县(市、区)对9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使广大高龄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关爱,受到社会普遍赞誉。但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现有较低水平的社会保障已逐渐无法满足广大高龄老人的正常生活需求,部分高龄老人甚至出现养老难的情况。
建议:在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朱丹代表提出了《关于制订宁德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计划的建议》。建议我市有关部门对65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中没有享受国家任何工资待遇和固定补助的对象进行调研、统计,摸清底数和现有基本情况,并按5年一档建立底册,并形成常规工作,动态管理。同时,在对现有9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的基础上,针对65至89周岁老年人,按建档底册,制订发放高龄补贴的年度计划,按档(每档为5岁)予以发放,并根据各地财力逐年相应提高。此外,市政府还应出台相关制度,明确经费来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确定对象管理、补贴发放形式,杜绝有关部门管理不尽责、服务不到位。
回应:市民政局积极采纳代表建议,在摸清高龄老人数量和资金测算基础上,在2015年3月拟订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老年人高龄津贴的通知》(初稿),并经市政府同意后,向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老年人高龄津贴的通知(送审稿)》(下文简称《通知》)。该《通知》已于去年4月底上报市政府研究审定。该《通知》明确了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实行时间、审批程序和发放办法,规定高龄津贴应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管理,依申请审批后实行社会化发放,其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预算资金解决。
加强多措并举 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背景: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难题。尤其是受当前银根紧缩大环境的影响,我市不少中小微企业都出现了因资金链不衔接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如在建项目因资金断链,建设进度趋缓,甚至停滞;缺乏流动资金,原料进量难以增加,生产规模难以扩大;银行还贷无法“过桥”,企业陷入破产边缘等等。
建议:为进一步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宋宝峰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落实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的建议》。建议各级金融部门放低贷款“门槛”,对有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中小型企业,给予固定资产贷款,让企业得到有力的扶持;建立企业信用平台,以企业对社会的实际贡献度(如企业实际销售额、资金周转率、上缴税金、就业人数、办理社保等综合指标)作为衡量标准,发放信用贷款;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互保”的风险控制,避免骨牌效应的出现。此外,金融部门还应充分认识民营企业的重要性,使广大民营企业平等享有银行融资政策。
回应:在充分吸纳代表的建议后,中国银监会宁德监管分局在推动宁德市政、银、企三方形成合力的同时,积极创新融资服务方式,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向上争取专项用于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资金、金融产品,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加大产品创新,开发更多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积极推动“助保贷”、“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连连贷”等产品,对接小微资金需求;督促辖内银行业机构采取简化信贷流程,适度下放业务权限,创新还款方式等多种措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持续落实“七不准”、“四公开”等收费规范要求,切实对小微企业减费让利,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据了解,截至2015年4月底,我市辖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393.76亿元,占全辖贷款余额的28.11%。□本报记者茹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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