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市人大代表审议七项报告决议草案以及立法条例草案
宁德网消息(郑舒 郑雨桐) 1月22日上午,出席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代表分组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以及立法条例草案。
代表们认为,七项报告决议草案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符合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要求,符合宁德科学发展的实际和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望,主题鲜明、目标明确,对促进“六新大宁德”建设,推动宁德科学发展跨越赶超具有重要意义。
在审议立法条例草案时,代表们认为,制定立法条例是必要的,有利于贯彻立法法,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健全地方立法制度,保障立法质量;条例草案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及各方面意见,又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和修改,比较成熟,内容可行,对于加强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设,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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