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4日:宁德市举行《共建“新宁德·诚信年”诚信承诺书》活动
2015年3月14日,宁德市诚信促与市消委会、闽东日报社在市区万达广场联合举办全市广大企业共同签订《共建“新宁德·诚信年”诚信承诺书》活动。宁德市诚信促会长缪耕山和市工商局副局长刘思忠分别作了讲话。
宁德市44家实力企业现场签署了《共建“新宁德·诚信年”诚信承诺书》,向广大消费者做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庄重承诺。“‘共建诚信企业 共享诚信社会’承诺书”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其公开承诺内容包括“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合理定价,明码实价规范合同,公平交易;保证质量,消费安全。”
此次签约活动是我市“共建诚信企业共享诚信社会”活动中的一项内容,旨在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宁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责任编辑:吴圣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