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沿革
【明清以前】 先秦时期为闽越族驻地,晋太康三年(282年)设温麻县,是区内最早建立的县一级政区,隶属晋安郡,后隶属丰州。县治在今霞浦县沙江镇古县村,辖境包括今宁德地区的大部和政和、连江、罗源等县地。隋开皇九年(589年),温麻县被撤销,其地并入原丰县,隶属泉州。隋大业三年(607年),原丰县改名闽县,隶属建安郡,唐初改隶建州。武德六年(623年),析闽县原温麻县地设立长溪县(治所在今霞浦县)和连江县,隶属泉州。同年,长溪县并入连江县,隶属闽州。唐长安二年(702年)连江县析出原长溪县地,复设长溪县,治所在今霞浦,隶属闽州,后隶属福州。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长溪县升为福宁州,属福建行中书省福州路,辖本州和福安、宁德2县。明洪武二年(1369年),福宁州降为福宁县,仍属福建行中书省福州路。明成化九年(1473年),福宁县升为福宁州,属福建承宣布政使司,辖福安、宁德2县。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福宁州升为福宁府,隶属福建闽浙总督府,辖福安、宁德、霞浦、寿宁4县。
【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州厅建置,实行省、道、县3级地方政制,区内古田、屏南、霞浦、福鼎、宁德、福安、寿宁7县并东路道。民国3年,东路道改称闽海道,区内7县并闽海道。民国14年废道,区内7县属省政府。民国22年福建划分为4省2市,区内7县同属闽海省。民国23年,福建省政府实行政督察区制,闽东划为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24年,闽东并入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2年,闽东被划为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6年,闽东又被划为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期间,闽东所辖境域几经变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49年9月30日,闽东区成立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福安、宁德、福鼎(11月划入)、霞浦、寿宁、周宁、柘荣等7县,专员公署驻福安,隶属福建省人民政府。1950年,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福安专区专员公署。1955年4月又改称福安专员公署,隶属福建省人民政府。1956年,隶属福建省人民委员会。1968年,成立福安专区革命委员会,隶属福建省革命委员会。1970年,福安专区革命委员会驻地由福安迁往宁德县城关。1971年6月,福安专区革命委员会改称宁德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4月,撤销宁德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宁德地区行政公署,1979年,隶属福建省人民政府。1983年后,宁德地区行政公署辖福安、宁德、福鼎、霞浦、寿宁、周宁、柘荣、古田、屏南等9县(1956年至1983年间,闽东辖区变动频繁,除原有辖区外,还先后辖有松溪、政和、长乐、连江、罗源等县地)。1999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宁德撤地设市,成立宁德市人民政府,2000年11月14日正式挂牌。宁德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蕉城区,全市辖9个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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