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知识(二)
普查登记对象:全市辖区内的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
普查方法是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入户现场登记,并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PDA)进行现场数据采集,即时访问登记,即时上报数据。
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共设置6张普查登记表,包括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和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实地调查表,调查指标达670多个。
宁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