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闽东之光 资讯速递

《锦绣未央》被指抄袭遭起诉昨日进行庭前证据交换

2017-02-20 08:47 来源:人民网

因认为热播电视剧《锦绣未央》的同名小说抄袭了现有文学作品中的语句和情节,郭女士等11位网络小说原创作家将该小说的作者周女士(笔名秦简)和当当网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总计200余万元。昨天,该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进行庭前证据交换。

前段时间,电视剧《锦绣未央》在几大卫视和网络平台热播,图书《锦绣未央》也在当当网上销售。《锦绣未央》出版后,即被指出涉嫌抄袭219部现有文学作品中的语句和情节。《啸剑指江山》、《胭脂泪妆》、《一世为臣》等11部原创网络小说的作者郭女士等人提起诉讼,索赔200余万元并要求当当网停止销售《锦绣未央》一书。朝阳法院于今年1月初受理此案。

昨天上午,原被告双方均委托代理律师到庭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原告方提供了由11部作品中被抄袭内容整理而成的资料册,约有十余本。被告代理人则以收到举证通知较晚,收集证据时间不够为由提出了延期举证申请。

当当网一方表示,公司只负责图书的发行,《锦绣未央》是经版权局核准的正版图书,发行没有问题,而图书内容是否侵权则与当当网无关。

(记者 王天淇)

责任编辑:叶著

(原标题:《锦绣未央》被指抄袭遭起诉昨日进行庭前证据交换)

关键词

未央 锦绣 证据 抄袭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