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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死鬼秦桧

2017-04-11 09:50

秦桧这个人,史书对他的定论再明白没有了:一个奸臣、坏蛋、杀人凶手。民间对他的仇恨也是十分刻骨,西湖岳王墓前的秦桧像听说成了尿壶,不过我没有到过,不知道到底是怎样的镜头。我还记得一句诗,据说是一个后世姓秦的读书人在岳墓上写的,说:“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连跟他同姓都觉得后悔,可见这个秦桧之卑劣。清代蒲松龄的巨著《聊斋志异》里写了这么个故事,说青州冯中堂家里杀了一只猪,退完毛以后,发现肉内有字,云:“秦桧七世身。”一煮,发现肉臭恶,居然连狗儿也不吃。总之,这些故事告诉我们,秦桧这人,真是十恶不赦之徒。

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我想,还是从他的书法说起吧。我认真地找到了很多秦桧书法的影印卷,他的字飘逸俊秀,开盍有度,即便是我这个书法的门外汉也要击节赞叹。我们现在使用的、这篇文章的字体,据说就是秦桧发明的,只是因为他的名声实在是臭不可闻,因此称宋体,而不称“秦体”。常言道,字如其人,照这么看来,常言道的东西是很不可靠的东西。

虽然这样,但是还有一句常言,说“文如其人”,那么,我们也来看看他的文。秦桧是个文人,据说文才出众,曾经主编过《徽宗实录》。不过他现存的文字不大好找,幸好他留了一份遗嘱,摘选如下:

“伏念臣早缘末学,奋自书生。当见危致命之秋,守策名委质之分。画疆之遣,元枢飞掩。报之符存赵之陈,具寮奉惩断之指。仓皇皇奔走从君,衣冠不变于中华,觐会自依于常度。虽历九死其未悔,犹冀一言而可兴。草徽庙之二策,身居营窟,心在周行。臣感陛下推心委用之诚,进期毕命;睹陛下求治焦劳之切,退欲忘身。但知方疾以尽公,不敢辞难而避事。忧国有心,敢忘城吨之策;报君无路,尚怀结草之忠。”

他说自己虽“历九死其未悔”,“身居营窟,心在周行”,任劳任怨地工作,“不敢辞难而避事”,忠心耿耿,一片冰心。整篇文章文采盎然,情真意切,与诸葛亮的《出师表》一样动人心弦。文如其人这个常言,在这个例子前又訇然倒塌,很是令人失望。

那么,我们还是看看史书里的情况吧。史书是什么东西?当然是记载历史的文字。根据分类,史书又分官方修的史,曰正史,和民间、私人写的史,曰野史。也就是说,皇帝说的,以及皇帝的喉舌说的,是正史,至于在野党、群众、一小撮阶级敌人写的,自然是野史。因此,所谓的正史,也就是符合政治取向的历史记载,我们从距离我们最近的清史里,比如从雍正即位的故事里,清楚地看到了历史和真相的差距,虽然这个真相我们永远不知道。

扯这些闲话,无非是想引出我的话题,那就是,即使是昨天的事情,你我未必也能清晰地知道它的脉络,而那些离了我们十分遥远的历史,我们所能够做的,也只好靠着一些半真半假的故纸,积极地揣摩字里行间的深意,用一串历史事件的背景,加上一些主观的推断,来完成这个迷宫一样的推理。当然,这只能是自己说服自己,要说服别人,我想,那还需要穷一生的时光去考证,那就背离了我的初衷,对此我是十分不感冒的。

因此,我还是自说自话,从秦桧的几件事说起。

秦桧被金人俘虏后,与妻子王氏一道逃回来,还带了一船的奴仆和财产,这件事的真实情况基本已经没有什么争议。那么,如果真是他杀了金兵,做为一个没多少膂力的文人,我相当佩服他的机智。俗话说,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但是他不仅说清了,还赚了点花头,这不是一般的不简单。不过,更多的资料表明,他是金人放回来的。至于为什么放他回来,我根据当时的战争背景,以及他日后的表现,和有关他与金兵统帅关系的记载,推断很有可能是回来当卧底,搞反间计的。

秦桧拜相号称的定国大策,只是“南人归南,北人归北”这么一个十分简单的策略,赵构的生气可想而知。但是,这样的解决方式正是胸无大志的赵构最迫切的,尽管秦桧的策略了无新意,但和赵构的设想不谋而合,因此他们走到了一路。秦桧拜相以后积极与金兵议和,而金人也十分配合,从总体上说,秦桧基本上达到了卧底的目的。

现在,我们可以来继续说说岳飞的事了。岳飞的冤狱,最终的罪名是“莫须有”。这个罪名如此怪异,可谓空前绝后,连武将韩世忠都觉得难以服人,我以为必定有它的深意。在前面关于岳飞的章节里,我们已经从岳飞的性格和政治斗争的角度分析过他的死因,既然他是必死的,要给他定罪,其实根本不需要这么个既不能服当时众人心、又不能堵后世众人嘴的罪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比如欺君、比如谋逆,贪赃枉法、妄议朝政,等等,以封建时代的刑训逼供手段,何愁不偿其愿。那么,这个十分弱智的罪名,到底透露了什么信息给我们呢?

从身份上说,秦桧不排除有间谍的嫌疑,他南来的目的,正是打入南宋,充当金人传声筒的。我以为,从双方多次的交战中,金也知道一时无法消灭宋朝子民的斗志,所以立足于特务行动,从内部、从心理上瓦解宋的凝聚力。岳飞触动了赵构的神经,阳痿皇帝决心杀一儆百,这给了秦桧一个很好的机会。“莫须有”这个罪名,正是他籍以动摇军心的一步大棋。

赵构虽然混蛋,可是并不傻。尽管他苟安的想法与秦桧不谋而合,但是也不能容忍秦桧这样作践自己的名声。可惜,这时候发现秦桧的用心已经迟了,秦桧在这点上比他算早了一步,在金人的和议条件里,就有一条“不许以无罪去首相”。可见,秦桧深知自己走的是掉脑袋的险棋,于是让金人给了他一张护身符。赵构惮于金兵的威势,贪图当平安皇帝的快乐,而秦桧又替他办成了迎回老爹棺材、弄回老娘等几件大事,于是选择了装聋作哑。不过,其实他也在打他的小九九。

从实际情况看,赵构用纵容秦桧专权换取了小朝廷的平安,其实只是用南宋的国家尊严、国民财力和北方的大片国土和金朝做了个买卖。在如狼似虎的金庭面前,赵构是个懦弱胆小的贵族公子,看着父兄被俘、家族蒙羞、国家灭亡,却毫无一丝的振作,只想着苟且一生。我想,他当然知道这样的行为在后人写的历史里的境况。做婊子的总希望立个贞洁牌坊,他默许并支持秦桧这个间谍做与金庭和谈的勾当,直到秦桧死了以后,他还给他弄了个申王的爵位,谥号“忠献”(到孝宗开禧二年改为“谬丑”)。而这些,只不过是这个阳痿皇帝大奸若拙、委过于人的技俩。

秦桧并不是什么好鸟,从他逢迎金庭而在南宋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用我们现在的角度看,无疑是个间谍,而做为宋朝的官员,他就是个叛徒、汉奸、卖国贼,享千秋骂名当之无愧,吃后人几泡尿理所当然。只不过,我们经常忽略掉的是,他其实更是赵构的替死鬼:阳痿皇帝把所有的问题全部一骨脑儿推给了他,自己装出一副被蒙蔽陷害的样子,好巩固自己的荣华富贵。所以,吃了哑巴亏的秦桧才会煞费苦心地为岳飞定了那么一个狗屁不通的罪名传诸后世。这个不知所云的罪名,正是他和赵构在阴暗的政治斗争里狗咬狗的铁证。

秦桧享了一辈子福,据说是疽发于背而死,这基本是后人的捏造。大奸大恶而能享尽天年,这件事无论如何叫人彻夜不爽,懊恼无明。而赵构居然还活了八十一岁,当了宋朝唯一的一个长命皇帝,在历史上也是名列前茅,并且还摊上宋孝宗这么一位少有的孝顺干儿子,日子过得津津有味,这件事怎么也让人无法不叹息老天的不公。幸好赵构壮年阳痿,总算没留下蘖种,呜呼,这也是后人们不幸中的万幸了。

责任编辑:孙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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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 赵构 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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