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网络安全法治建设,提高网络治理能力
作者: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 谢永江
在一年前的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为我国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架构了顶层设计,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指导下,这一年来我国在网络安全法治建设、网络治理能力、社会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年来,我国网络安全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法律是保障网络空间秩序的重要基本手段,过去一年我国网络立法速度明显加快。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法律,填补了法律空白。该法明确了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的立法宗旨,加强了网络运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数据、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明确了网络安全监管体制以及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强化了网络安全法律责任,成为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要保障。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民法总则》明确对个人信息、数据、虚拟财产予以保护。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司法解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银监会等部门出台了多个规章,对互联网信息搜索、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网络直播、网约车、网络表演、网络广告、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网络食品、电信诈骗、网络借贷等领域的网络重点问题及时依法进行规范和治理。未来,我国还将围绕《网络安全法》的实施陆续出台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我国网络安全法律体系。
一年来,我国网络治理取得显著实效。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我国有7亿网民,这肯定需要管理,而且很复杂、很繁重;“企业要承担企业的责任,党和政府要承担党和政府的责任,哪一边都不能放弃自己的责任。”一年来,网信办、公安部等网络管理部门积极探索网络治理规律,提高网络治理成效,高效处理了“魏则西事件”“百度血友病贴吧事件”“徐玉玉案”、网络直播乱象等网络热点问题,确保了网络空间的风清气正。特别是在处理“魏则西事件”中,政府成立调查组后一周公布调查结果,一个月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两个月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可谓用“网络速度”解决网络问题,让网络热点事件迅速回归理性,充分展现了高效的网络治理水平。
一年来,网络安全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过去的一年,国际网络安全事件不断,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频发,给各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例如孟加拉国中央银行在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开设的账户遭黑客攻击,失窃8100万美元;美国遭史上最大规模DDoS攻击,东海岸网站集体瘫痪;雅虎曝史上最大规模信息泄露,5亿用户资料被窃;等等。而我国同样面临着巨大的网络安全威胁。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没有意识到风险是最大的风险。”“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一年来,政府主导,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在打击电信诈骗活动中,公安部门迅速侦破了徐玉玉案,抓捕了大量的境内外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不但遏制了电信诈骗势头的蔓延,还成为了普及网络安全知识的好教材。网络安全企业及时提供来电标注服务,利用技术手段有效地预防了电信诈骗。同时媒体也开展了大量的网络安全知识宣传,在微信群里不断转发的诈骗预防信息,体现了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的显著提高。
互联网的开放性必然伴随着风险性。互联网带来了数字红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安全威胁。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不断提高网络安全法治保障水平和网络治理实践能力,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威慑能力,将网络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让网络更好为祖国、为人民、为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