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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宁德市举行人才新政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17-07-27 23:19

主持人 黄其山:

感谢邵明松副部长的介绍与发布!

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就各自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应邀提问时自报身份。现场提问现在开始。

福建日报记者:宁德市一次性制定出台6份人才新政,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邵明松:人才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按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层次,可以划分出很多类别,有引进人才、也有本地人才,有产业人才、也有社会事业人才,有高端人才、也有民间乡土人才,可谓保罗万象。

不同类别的人才有着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诉求。引进人才要解决在本地安家落户、子女就学的问题,本地人才则要解决进一步深造和提升的问题;产业人才要解决产业核心技术攻关的问题,社会事业人才则要解决教育、医疗等补短板的问题;高端人才要解决干事创业的平台问题,民间乡土人才则要解决身份认可和技艺传承的问题。因此,仅仅靠一份文件难以解决不同类别人才的个性化诉求,必须要分层次、分领域制定政策,形成一套人才政策体系,才能有效推进人才工作的整体前进。

为了搭建好人才政策体系的总体框架,我们提出了“1+N”人才政策体系的目标思路。在此基础上形成《关于实施“三都澳人才计划”的意见》及5份配套政策文件。其中《关于实施“三都澳人才计划”的意见》是主要文件,是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才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是针对各地普遍反映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人才紧缺、外流严重问题制定的工作办法。《宁德市加快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八条措施》,是解决我市重点产业在加快发展、转型升级过程中不断凸显的人才紧缺问题的措施办法。《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是针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评价认定办法。《宁德市特支人才“百人计划”评选办法》,是针对存量人才的评选奖补办法。《宁德市乡土人才评价认定办法》,是针对民间优秀乡土人才的评价奖补办法。

我市出台的“1+5”6份人才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人才政策体系,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平台建设、服务、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统筹考虑了我市人才工作打牢基础与速见实效、做大增量与盘活存量、聚焦重点与覆盖全面、补齐短板与快速跟进等关系,与目前我省其他设区市已出台的人才政策相比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创新性和差异性。

闽东日报记者:如何推动宁德市人才政策有效兑现落实?

陈清:政策的成效,关键看落实。从制定政策之初,我们就将目标设定为要做到每项政策都要有“干货”、可操作、能落地。针对6份人才政策的兑现落实,我们分别做了安排。①《关于实施“三都澳人才计划”的意见》:我们将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推进各地各部门按职能职责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明确改革进度。②《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分别由市教育局、卫计委、城乡规划局、住建局、财政局、金融办会同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审核人选并办理补助。③《宁德市加快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八条措施》:每条措施都明确了牵头办理单位和其他责任单位。④《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认定,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确认后,给予享受相关待遇。⑤《宁德市特支人才“百人计划”评选办法》:由9个市直牵头单位分别组织开展遴选工作,遴选产生初步人选名单,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后确定公布。⑥《宁德市乡土人才评价认定办法》:由5个市直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开展认定工作,产生初步人选名单,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后确定公布。⑦成立宁德市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和宁德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共核定10名左右事业编制,用于强化人才政策的研究和落实、提升人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宁德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本地现有人才可以享受什么样的政策?

陈琳:本土人才和引进人才同等重要,但当前宁德人才工作的当务之急是做大人才总量、调优人才结构,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宁德创业创新。我市现有人才绝大多数已经或正在享受一些人才政策待遇。比如,按照《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环三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试行)》(宁委〔2010〕81号):对于被确认为国家“千人计划”的 2名人选,市政府给予每人200万元奖励。对于被确认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14名人选,市政府给予每人25万元—100万元的补助。自2013年以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已连续4年认定了630名引进高层次人才,被认定的人才正在享受每人800元/月的生活补助(连续5年,共计4.8万元/人)。自2005年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已开展了四届市管优秀人才和市管优秀青年人才的评选活动,共评选出338名市管优秀人才和248名市管优秀青年人才,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1万元奖励,这些获评人员都是现有人才。

在新一轮人才政策制定过程中,为妥善解决好现有人才和引进人才待遇平衡的问题,我部制定了《宁德市特支人才“百人计划”评选办法》和《宁德市乡土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作为对现有人才培养和奖补的政策措施,每两年分别评选认定100人,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的奖励。下阶段,我们将针对现有人才和引进人才待遇平衡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指导各地在制定人才政策时,加强与市级人才政策的衔接互补,重点做好现有和引进人才的待遇平衡工作。

中新社记者:当前房价较高,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人才流动成本,住房问题成为一个地方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请问,宁德市的人才政策在人才住房方面有哪些安排?

邵明松:“安居”才能“乐业”,杜甫有两句很有名的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讲的就是应当为人才提供稳定的居所,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在制定人才政策的过程中,我们不遗余力地想尽一切办法利用现有资源尽可能地解决人才住房的问题。一是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快人才公寓的建设。到2021年,市、县两级政府提供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其中市一级安排人才公寓不少于2万平方米),面向人才租赁或出售,给予租金和售价优惠。二是给予引进人才住房补助。对经认定的“天湖人才”,一类人才给予80万元一次性住房补助;二类人才境外、国内引进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住房补助;三至五类人才分别连续3年给予每人4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的住房补助;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六类人才,连续3年给予每人1000元/月住房补助。一至三类人才为柔性引进的(每年在宁德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按相应类别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三是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对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六类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根据人员条件,给予每人10万元至40万元首套房购房补助。对被认定为“天湖人才”的一至五类重点产业人才,购买本地首套商品房的,分别按所购商品房总价的50%(不超过100万元)、40%(不超过60万元)、30%(不超过40万元)、25%(不超过20万元)、20%(不超过15万元),给予购房补助。我们相信,通过这一些列政策“组合拳”,能够较好地解决各类人才住房的问题,从而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宁德贡献聪明才智。

东南快报记者:宁德市引进人才是否要求落户?未满承诺服务年限,提前离开,原先享受的补助是否需要返还?

陈琳:第一个问题,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宁德市新一轮的人才政策对人才落户没有提出硬性要求,但我们热诚欢迎各类人才来宁德落户安居。

第二个问题,人才流动有其客观规律,本着更加人性化的原则,宁德市对未满承诺服务年限提前离开的人才,比如给予三至六类“天湖人才”的住房补助、给予基础教育等6类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重点产业“天湖人才”的生活补助或首套房购房补助,均为分年平均发放,这几类人才如提前离开,不用返还其原已享受的补助。

责任编辑:孙伏明

关键词

人才 宁德市 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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