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有关外事场合关于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论述
■2017年11月9日,习近平在北京同美国总统特朗普举行会谈时表示:
执法及网络安全事关两国人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是中美重要合作领域。希望双方围绕追逃追赃、禁毒、非法移民、打击网络犯罪、网络反恐、网络安全保护开展更多合作。
■2017年9月26日,习近平在国际刑警组织第86届全体大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
中国坚决支持国际反恐怖斗争,深度开展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提出责任共担、社会共治的国际禁毒合作方案,联合各国开展国际追逃追赃、打击电信诈骗等执法行动。
■2017年7月6日,习近平在柏林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会谈时表示:
加强在反恐、打击跨国犯罪、国际追逃追赃等方面合作。
■2017年5月4日,习近平在北京会见丹麦首相拉斯穆森时表示:
要继续加强追逃追赃等务实合作以及社会领域交流互鉴。
■当地时间2017年4月7日,习近平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海湖庄园同美国总统特朗普举行中美元首第二场正式会晤时表示:
中国正在全力反对腐败,希望美方在追逃追赃方面给予中方更多配合。
■2016年9月5日,习近平在杭州会见来华出席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的英国首相特雷莎·梅时表示:
积极探讨建立执法合作机制,继续推进在反腐败和追逃追赃领域合作。
■2016年9月4日,习近平会见在华出席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的澳大利亚总理特恩布尔时表示:
要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反恐合作。
■2016年9月4日,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上的开幕辞中表示:
今年,我们在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提高能效、反腐败等诸多领域制定了行动计划,要把每一项行动落到实处。
■2016年9月3日,习近平与来华出席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举行会晤,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
进一步深化并加强在遣返逃犯、追缴犯罪资产等方面的执法合作。
■2015年11月16日,习近平出席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十次峰会第二阶段会议阐述中国主办2016年峰会总体思路和设想:
中国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中方支持二十国集团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务实合作。
■2015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对英国进行国事访问前夕接受路透社的采访时表示:
中英两国在共同打击腐败犯罪方面保持着良好合作。双方已经缔结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为合作打击腐败犯罪奠定了法律基础。
由于各国在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差异,通过国际合作打击腐败犯罪需要解决一些法律技术性问题。这需要有关各方共同探讨解决方案,特别是要加强反腐败机构和执法机构在个案调查和信息交流等方面合作。相信只要有打击腐败的政治意愿,反腐败国际合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多成果。
■2015年9月22日,习近平在华盛顿州当地政府和美国友好团体联合欢迎宴会上指出:
中国愿同国际社会积极开展反腐追逃合作。中国人民希望在这方面得到美国支持和配合,让腐败分子在海外永无“避罪天堂”。
■2014年11月22日,习近平同斐济总理姆拜尼马拉马举行会谈时表示:
中方感谢斐方协助中国政府开展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希望继续加强两国执法合作。
■2014年11月20日,习近平在访问新西兰期间,同新西兰总理约翰·基举行会谈时表示:
双方要加强防务、执法交流,在打击腐败、追逃追赃等方面开展合作。
■2014年11月17日,习近平在访问澳大利亚期间,同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举行会谈时表示:
中方重视同澳方加强司法执法、追逃追赃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犯罪。
■2014年11月16日,习近平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会议时指出:
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与会成员领导人同意,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
■2014年11月12日,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同美国总统奥巴马举行会谈时表示:
双方将加强执法合作,继续在追逃追赃、禁毒、打击网络犯罪等方面开展合作。
■2014年11月11日,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发表闭幕辞指出:
我们大力推动亚太反腐败合作,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就追逃追赃、开展执法合作等达成重要共识。
■2014年11月9日,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加拿大总理哈珀时表示:
中国正在加大反腐败斗争,中加双方应该在执法领域包括追逃追赃问题上加强合作。
■2014年3月24日,习近平在海牙会见美国总统奥巴马时表示:
双方还要加强在打击跨国犯罪、追逃追赃等方面的执法合作。
(记者 王雅婧 整理)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