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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9日宁德市举行殡葬改革暨清明节文明祭扫新闻发布会

2018-03-29 16:55 来源:宁德网

3月29日,宁德市举行殡葬改革暨清明节文明祭扫新闻发布会,宁德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俞志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吴华,市民政局双拥办主任科员、殡葬管理支队负责人姜必顺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宁德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廖南福主持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廖南福: 

各位领导、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莅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了方便广大群众了解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同时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工作和服务保障工作,宁德市政府新闻办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特别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向大家通报我市殡葬改革情况和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发布相关信息,并现场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现在,我向各位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关负责人,他们是:宁德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俞志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吴华,市民政局双拥办主任科员、殡葬管理支队负责人姜必顺。

首先,请俞志斌副局长通报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和2018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并发布相关信息。

俞志斌: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工作和服务保障工作,营造绿色清明、绿色殡葬,确保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开展,今天邀请大家召开新闻发布会。首先,向各位媒体朋友、各殡葬服务单位代表和各县(市、区)民政局同志表示欢迎。下面,我就近年来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向大家做个介绍:

一、殡葬改革基本情况 

我市殡葬改革工作曾经严重滞后,一直是全省火化率最低的设区市。当年乱埋乱葬现象十分严重,丧葬扰民和奢办现象十分突出。我市殡改工作落后状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屏南县召开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殡改责任状,把推行全境火化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使火化率显著提升,丧葬扰民现象明显好转。然而,由于封建迷信的观念根深蒂固,乡村建墓歪风仍然盛行,一些地方死人与活人争地,甚至出现修建活人墓的乱象。致使整治乱建坟墓作为推行火化之后的又一场硬仗被提上议事日程。2014年下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开展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推进依法治市的有效抓手和加强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措施,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动真碰硬,殡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群众丧葬观念得到根本转变。近年来,我们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积极采取“堵疏结合”、宣传引导、带头示范等有效措施,群众从不理解到理解,从不接受到接受,丧葬观念得到了根本扭转。一是遗体火化得到普遍接受。经过这几年的大力宣传和引导,群众普遍接受了遗体火化,“逃殡土葬”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全市平均火化率由2006年的43.6%上升到2012年的100%,这些年火化率都保持100%,火化率跃居全省前列。二是骨灰“装棺土葬”得以根治。从2015年起我市将骨灰有序流动作为殡葬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公益性骨灰楼堂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群众骨灰进楼堂,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骨灰安葬难问题得以缓解,骨灰有序流动率明显上升,持续保持在60%以上。三是扰民奢办现象明显好转。通过对“‘八不’行为规范”的宣传、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和《宁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各地丧事管理规定的出台。我市居民群众办理丧事过程中盲目跟风、攀比思想明显改观、亲属“道德绑架”情况明显缓解、吃吃喝喝铺张浪费现象明显减少、爆竹燃放明显减少、送葬队伍明显精减,殡改获得普遍称赞。

 (二)坟墓治理工作得到巩固提升。针对坟墓治理工作存在回潮率大、打击面大,群众阻力大的三“大”难题,从2013年起,每年都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整治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坟墓治理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市委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将殡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殡改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落实殡改责任考核制度。市委曾经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推进会,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2017年,市政府对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为各级各部门共同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实施分类整治。各县(市、区)加大投入力度,深入细致的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按照“一墓一册”要求,对每一座坟墓建档立卡,对影响特别大的新建墓或翻新坟墓、“活人墓”,采用爆破平毁、钩机捣毁、人工拆除等各种有效手段,对旧坟墓采取植树披绿的方式进行墓地生态建设,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工作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拆除坟墓500多座,2万多座旧墓按照生态化标准整治到位。2016年2月,全省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生态整治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推广我市整治经验,乱建坟墓问题得以根治。三是健全问责机制。这几年来,多次牵头组织明察暗访组,国土、林业、公安等各个部门同心同德齐抓共管,深入全市120多个乡镇的交通主干道,对发现的问题在推进会上进行通报,播放联合执法视频,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点评,对任务完成滞后的个别县(市、区)和相关乡镇,进行通报、黄牌警告,责令落后乡镇表态发言;多次成立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各地的落实情况展开交叉检查。各县(市、区)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出台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出台问责办法,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到村到人,治理工作不深化。

 (三)殡葬设施建设取得较大成效。近年来殡葬改革的力度逐步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全市已建公益性骨灰楼堂174座;公益性公墓62处;城市经营性公墓7处,屏南和寿宁正在极积建设中,屏南县已经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寿宁县已经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基本实现了公益性骨灰楼堂全覆盖,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均设有草坪葬、花葬、树葬区,为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夯实了基础。全市有公办殡仪馆2个(福鼎、霞浦),民营殡仪馆7个。2017年蕉城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顺利落成,由市无界民政服务有限公司以bot方式承建,总投资7049万元,省民政厅给予高度肯定;2016年福鼎市殡仪馆和霞浦县殡仪馆,分别投入210万元和242万元技改资金,对遗体火化炉和遗物焚化炉进行技改。蕉城区殡仪馆还与厦门市怀祥礼仪服务有限公司联手,引进“怀祥礼仪”现代化的殡仪理念和专业的服务团队,推动殡葬习俗改革向纵深发展,殡仪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四)惠民殡葬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丧葬权益,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免除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宁政办〔2012〕290号),要求各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好殡葬惠民政策,免除项目:普通车辆遗体接送、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尸袋、一般龛位(格位)骨灰寄存费(一年)、价值200元(一个)以内的骨灰盒,合计免除费用约1500元。据统计,从2013年1月1日起到2017年底,全市共免除了16274名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县级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的无名、无主遗体等六种群体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合计2036.1万元。蕉城区殡葬惠民措施已经开始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迈步,户籍居民遗体火化都可以获得350元补助。我局与市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宁政民〔2017〕177号),切实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要求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规范收费,共同化解“死不起”问题。现阶段,我市殡葬惠民措施开始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开始从阶段性服务向全程性服务延伸。

二、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 

从民政部门的职责而言,清明节祭扫工作包含三个层面,一是保安全,不出安全事故,加强祭扫安全管理;二是做服务,做好保障工作,服务群众祭扫;三是倡导文明,弘扬清明节的优秀文化传统,引导文明低碳祭扫。

 (一)加强安全管理。“清明工作开展好不好,要看安全意识牢不牢”,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的特点是“时间短、空间小、密度高”,使得安全管理尤为重要。我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在民政部召开的清明节工作会议后,我局立即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早安排、早部署清明节工作。制定了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值班值守,实行清明节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在全市集中祭扫点(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设立观察点,以便及时、全面掌握清明节祭扫情况。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各地民政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殡葬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地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防止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在此,也提请各位记者朋友帮助大力呼吁:一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压实压紧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二是群众尽量选择错峰祭扫,不得在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做好自身安全防范,避免人身、财产损失;三是各地一线基层殡葬服务单位重点加强祭扫高峰期安全管理,科学优化服务手段,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二)做好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贯彻落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提供优质祭扫服务。要求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殡葬服务体验日”等活动,总结经验,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

(三)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倡议文明低碳祭扫,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有关激励保障举措,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坚持突出文明主题,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倡导殡葬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绢花圈等环保用品,优化祭扫环境。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群众参加各种先烈纪念活动,不断弘扬烈士精神。

各位记者朋友,殡葬活动是人类社会的基本活动,涉及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影响到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家族利益、社会变迁、社会治理等多个层面,殡葬风俗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及社会各界的持续关注和推动。清明节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常重要的传统节日,是纪念祖先的节日,是祭祖、扫墓慎终追远、敦亲睦族及行孝的礼日,文化意义非同寻常。希望我们的新闻媒体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宣传绿色殡葬理念,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主持人廖南福: 

感谢俞志斌副局长的介绍与发布!

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就各自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应邀提问时自报身份。现场提问现在开始。

福建日报宁德记者站记者:为服务保障清明节群众祭扫,确保安全文明和谐,我市有什么举措?

  俞志斌:一是实行清明节值班制度。认真贯彻落实3月16日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县两级成立清明节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实行全员值班,应对突发情况。加强巡查力度,加大零星祭扫活动的监测,严控火源,同时对旧墓翻新和新建坟墓现象,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积极组织“回头看”,对坟前植树绿化效果不理想的,及时整改。二是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针对清明节祭扫活动“时间短、空间小、密度高”的特点,各县(市、区)民政局成立了清明节安全应急事件处置队伍,完善清明工作预案;加强对公墓、殡仪馆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完善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协调交警部门做好路面行车安全,协调公交公司开通殡葬服务单位祭扫专线,配备便民服务台,服务引导祭扫群众,严防死守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三是畅通信息共享工作。市、县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各地的祭扫、车辆、工作人员、安全、道路、防火等方面的情况,及时研究部署次日的工作。公开当天祭扫活动的情况,发布祭扫的友情提示,做到信息上下畅通,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工作的法规政策,树立移风易俗、文明祭扫、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

东南网宁德记者站记者:拒不实行火化而偷埋乱葬、在“三沿五区”乱建坟墓的,对当事人应如何处罚?

俞志斌:对拒不实行火化而偷埋乱葬的,要依法强制起棺火化,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违规土葬当事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根据有关规定,取消丧葬费,停发抚恤金。对在“三沿五区”乱建坟墓的,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旧墓要限期整改,新墓和翻新墓坚决依法予以平毁,并对顶风建坟当事人依法予以严惩。

闽东日报记者:党员干部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中应当如何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吴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政策要求,在全面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工作中,党员干部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一要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要在殡仪馆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和丧葬攀比、丧事铺张等陈规陋习。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吹打弹唱、抛洒冥钱。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得借机敛财收钱。二要带头践行生态安葬。我市境内均为火化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不得在公墓区以外的地方建造坟墓。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三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应当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四要带头弘扬殡葬新风。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自觉遵守殡葬法规政策,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必须靠前提醒、靠前制止、靠前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宁德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群众丧葬活动管理方面,我市有何举措?

姜必顺:市政府殡葬改革工作责任状针对群众举办丧事活动扰民现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了丧葬活动管理办法。福安市、屏南县、古田县明确规定,不得在城区街道、道路等公共场所举办丧事活动,丧户出殡必须沿殡葬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行进,沿途不得燃放鞭炮和抛撒祭品,送葬车辆不得超过5辆,原先送葬队伍车水马龙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寿宁县、福鼎市等地还出台规定整治丧事活动陋俗,成效明显。福鼎市举办丧事随份子钱的现象得到遏制,大操大办明显减少,寿宁县办理丧事吹号队打鼓扰民现象得到杜绝。

宁德晚报记者:有群众反映,虽然政府出台殡葬惠民政策,免除部分困难群众遗体火化费用,但是,殡仪馆还存在乱收费情况,群众丧葬负担重,火化一例遗体少则五六千,多则上万。我市针对这些问题有哪些举措?

姜必顺:殡仪馆的乱收费问题,虽然几经治理,但是我相信有的地方偶尔还会出现,我们的态度是发现一起坚决从严查处一起,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殡葬违规收费问题线索。殡葬服务分基本殡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前者市政府定价,后者是市场调节价,据我们了解,选择性服务项目偏多,应该是群众丧葬费用偏高的主要原因。如果群众只选择政府定价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火化一例主要包括以下几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费用合计为1500左右,这样的费用,应该说群众能接受。因此,我们倡议,丧事活动要理性消费。我市开展殡葬改革工作以来,高度重视规范殡葬服务,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工作,市政府连续10年和县(市、区)政府签订殡葬改革工作责任状,2017年市里先后出台《加强公墓管理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全面公开收费价格,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明确要求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要牢固树立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大力开展“一站式”服务和便民服务;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中低价位殡葬用品足量供应,不得捆绑、强迫或误导消费。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以岗位责任与绩效考核为基础的综合评价制度,实行服务问责制。通过努力,殡葬服务单位服务不规范和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前天,我们联合市工商局、物价局深入福安、蕉城殡葬服务单位检查,在福安市殡仪馆还走访现场部分群众,对殡仪馆的服务和收费还是比较满意的。

主持人廖南福: 

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各位领导的详尽回答!会后,记者朋友还可以继续采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尊敬的各位来宾、记者朋友们,清明祭扫和殡葬管理也是广大民众最关注的事项,近年来我市在这方面持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希望各位继续关注并积极宣传报道,为推行绿色殡葬、倡导文明新风营造良好氛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

责任编辑:孙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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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 祭扫 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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