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印发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与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
据介绍,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是由高校设立并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人才培养等工作的机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为高校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供全流程的服务,支撑高校协同创新和优势学科建设,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按照“自主设立、择优遴选、重点支持”的原则进行。
《办法》确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指导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对工作突出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经遴选和确认后认定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并给予重点支持。(知识产权报)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