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油发电机”专利侵权案件办结
日前,宁德市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一起涉及宁德市电机电器领域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请求人宁德扬科狮虎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请求人福安市双龙电机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侵犯其“一种汽油发电机”(专利号:ZL200910050095.7)的专利权。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3月7日受理该案,依法组成合议组,向被请求人送达了答辩通知书,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4月18日,市知识产权局对该案进行口头审理,口审中,请求人就其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技术特征与被请求人涉案产品的技术特征进行了一一对比,举证说明被请求人生产销售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被请求人也陈述了答辩意见,合议组进行了当庭调查、质证。经合议,认定涉案产品技术落入请求人专利权保护范围,市知识产权局于5月2日下达了专利侵权处理决定书,依法责令福安市双龙电机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该案打击了宁德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专利侵权行为,对宁德电机电器产业模仿、抄袭专利技术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有效保护了专利权人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相比以往的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件,该案是宁德市首次作出的专利侵权裁定案件,标志宁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下一步快速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积累了办案经验。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陈美琪
(原标题:“一种汽油发电机”专利侵权案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