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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5日宁德市举行就业创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2018-07-05 08:37

廖南福: 

感谢陈幸局长的介绍与发布!

接下来,请林琼福副局长围绕就业创业相关问题进行集中答疑。

林琼福: 

我们在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的过程中,了解到一些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现在这里做个集中解答:

一、目前,我市的就业创业政策与以往相比有以下新变化: 

2017年12月,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是对我市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重要发展和创新。《实施意见》立足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调整加深的背景,一方面围绕稳定就业基本盘,调整完善了宏观经济与就业政策协同、创业资金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失业风险防范等政策;另一方面,围绕拓展就业新空间,提出了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方向,是我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引。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发展创业载体,建立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园等,根据创业孵化基地类型、入驻实体数量和带动就业效果,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定奖补。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将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放宽至个体工商户。三是加强高校就业见习基地建设。通过顶岗实习等方式吸纳部分毕业生,对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四是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对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女性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五是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在现行职业培训补贴直接补贴个人方式基础上,可根据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特点,创新培训组织形式,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直接补贴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六是调整创业扶持方式。将创业资助调整为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七是强化农村劳动力就业帮扶。农村转移劳动者在城镇常住并处于无业状态的,可在城镇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

二、市人社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目前,党中央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高度重视,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人社部门立足本职,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在参与脱贫攻坚的过程中,努力发挥职能作用。从目前来看,我们在扶贫、脱贫方面,主要从两个方面切入:一是就业扶贫,二是社保扶贫。

首先,在就业扶贫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扶贫政策体系。会同财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的实施意见,开发“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就业培训管理软件”,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按规定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给予享受职业培训、创业培训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扶持政策。二是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通过组织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就业援助月” “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山海劳务协作,举办多形式的企业用工招聘活动,运用微信、手机APP等信息化、现代化服务手段,为用人单位和贫困家庭劳动力牵线搭桥。指导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工作平台,免费为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一户一就业”活动,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推荐成功就业2653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设置一定比例适合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岗位予以托底安置,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目前,全市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133人。三是提升就业技能。凡是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只要有就业技能培训的意愿,我们都尽可能提供就近的免费培训机会。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的身体状况、文化程度、技能特长、个人意愿等特点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开展针对性强的就业技能培训。2017年全市人社部门培训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2613人次,涉及茶叶加工、农艺、烹调、家政服务等工种。四是开展助学扶贫。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助学扶智三年行动,宁德技师学院采取“免试入学、免费培训”的办法以及减免其它相关费用等优惠措施,累计为67名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减免住宿、教材等费用。五是鼓励自主创业。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

其次,在社保扶贫方面,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新政策。2017年7月起,对全市国定、省定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三、市人社局具体采取以下措施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资金扶持: 

我局通过以下8个方面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扶持:一是开业补贴。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给予每户2000元至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二是场地租金补贴。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在宁德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租用经营场地的,每月不超过500元补助,连续3年。三是创业培训补贴。参加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1000元/人。四是创业项目评审补助。对在我市工商注册开业3年内创业项目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根据其创新水平、发展潜力、管理能力、社会效益和带动就业等方面条件,每年由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3-10万元的资金扶持。五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初创3年内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人数每人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500元,总额不超过 3 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六是创业进修学习补贴。每年资助10名优秀创业项目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EMBA、MBA等高层次进修学习,由就业资金按不超过实际费用80%且每人不超过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七是生活补贴。入驻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经评审,获得省、市启动资金扶持的,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申报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月不低于300元,连续3年。八是住房补贴。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获省级项目补助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创办人员或团队,连续3年给予每月1000元住房补贴。

廖南福: 

感谢林琼福副局长。

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会后,记者朋友还可以继续采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各位来宾、记者朋友,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稳则心定、家宁、国安。我市紧紧围绕“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中心任务,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不断加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这必将对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稳中有进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希望记者朋友们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的社会氛围,推动宁德又好又快发展。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孙伏明

关键词

就业 创业 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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