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再创佳绩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确定首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及第四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国知办发办字〔2019〕4号),我省福州第三中学入选首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厦门市杏南中学、南平剑津中学从全国120所参评学校中脱颖而出,入选第四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截至目前,我省已有7所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1所国家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各试点示范学校高度重视以知识产权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教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注重知识产权师资培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积极营造“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下一阶段,省知识产权局将总结经验,加强宣传,进一步发挥试点示范学校的带动作用,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教育普及覆盖面,全面强化我省中小学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产权、包容多元的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文化氛围。
(省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处 全丹珂)
责任编辑:陈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