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要保护,但不能做“版权流氓”
摊上大事了!视觉中国因黑洞照片版权遭围攻!共青团中央质问:国徽、国旗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视觉中国因首张黑洞照片版权引起的争议继续发酵。随后更是有人扒出视觉中国连国旗国徽的版权都有,共青团中央下午发问视觉中国“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接着凤凰网、百度、新浪、海尔等名企纷纷发出质疑。(4月11日《中国基金报》)
“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原以为这只是一个段子,没想到视觉中国将其用得炉火纯青,还更上了一层楼,经过多年努力收集到海量图片,搭建起一个庞大的平台,其中包括大量未经授权的图片,都拿来为其所用,成为赚钱的工具。不料,在黑洞照片引发网友围观之际,视觉中国的赚钱“套路”亦被挖出来,居然有包括国旗、国徽、知名公司标识、艺人剧照等图片,都被其纳入版权范围之内,简直是匪夷所思。
知识产权确实需要保护,在使用他人拥有合法版权的图片时,如果涉及到商业行为,理应获得相应的授权许可,缴纳版权使用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较弱,民众和企业的版权意识薄弱,侵权行为泛滥成灾,对权益人造成很大的伤害。目前对侵权者的处罚太轻微,导致权益人维权流程繁琐、维权成本过高,严重阻碍了创新积极性。
我国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原创者的合法权益,让侵权者受到法律惩罚,方可促进知识产权的快速发展,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多优质产品。在现实中,有很多权益人坚持维权,向侵权者索赔,受到了司法机构的支持,也逐渐获得民众的认可。比如“葛优躺”维权案、郑渊洁童话形象商标维权案、黑猫警长图片侵权案等,都是近年来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亦给大众普及了相关常识。
不过,知识产权保护也有界限,不能做“版权流氓”。从视觉中国惹出的版权风波看,其平台上收集的图片里,有很多是未经授权许可的,却被其打上水印,发布在平台上公开标价,向使用者收取版权费。显然,这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行为,视觉中国自诩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者,却干出如此低级的侵权勾当,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虽然视觉中国在风波发酵后,迅速将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撤掉,并公开发布致歉声明,但其将问题图片归咎于“签约供稿人提供”,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显然视觉中国并未认识到自己的深层次问题,乃是打着维权的旗号,干着侵权的事,这属于知法犯法,已然对众多权益人造成伤害,岂能用一个道歉声明就可以洗白的。
从其此前的所作所为来看,称视觉中国为“版权流氓”并不为过。“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视觉中国的。”有网友爆料,称视觉中国把索赔当成了一种主要盈利模式,采取“勒索式”商业模式,漫天开价索要几十万人民币巨额赔偿,要挟企业签年度合同。对此,视觉中国予以否认,可一面之词不足为信,监管部门需要对其商业模式和经营行为加以审查,看其是否涉嫌违法行为,纠正错误做法,该罚的罚,不要手软。
同时,也需看到,我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拐点,创新对经济增长具有很强的拉动力,应站在经济发展的战略角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让创新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法律保护,以激励更多人去自主创新发展。至于维权行为,也要合法化、规范化,在法律范围内维权,不能纵容“版权流氓”,让知识产权保护步入正轨。(江德斌)
责任编辑:陈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