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2019年底前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基本实现长制久清
●2020年底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得到巩固,达到长制久清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市政府日前印发《宁德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将综合采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垃圾清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综合手段,系统、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工作,在中心城区2018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基础上,2019年底前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基本实现长制久清;2020年底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得到巩固,达到长制久清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
加快实施治理工程
我市将加快补齐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以及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全面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建成区内未接入污水管网的新建建筑小区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2019年底前,全面划定城市蓝线及河湖管理范围,整治蓝线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出的垃圾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降低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量。对城市建成区排水口收水范围内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等运用海绵城市理念进行改造建设,通过“渗、滞、蓄、净、用、排”方式,从源头减少径流污染和雨污混接问题。
建立治理长效机制
按照国家、省河湖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城市建成区每条黑臭水体必须由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湖长,切实落实责任主体。严格执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杜绝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排,严禁洗车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水等通过雨水口进入管网后直排入河。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按行业、地区、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加强证后监管和处罚。2019年底前,中心城区建成区全面实现污水处理厂持证排污。2020年,完成覆盖城区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强化治理监督检查
2019至2020年,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督查整治工程完成情况、整治效果巩固情况、长效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等,排查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对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整改不到位的组织开展约谈,约谈后仍整改不力的将视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同时,将从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维护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纳入信用管理,建立失信守信黑红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