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寿宁县积极探索“司法+保险”古廊桥保护模式
今年以来,针对寿宁县内贯木拱廊桥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廊桥司法保护工作,寿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个单位召开协调会议,旨在通过将单向的检察监督转变为多方协作配合,协商解决办法,共同凝聚保护贯木拱廊桥文物的合力,更好地保护好本县的“历史文脉”。
一是凝聚廊桥保护合力。针对辖区19座贯木古拱廊桥存在明火祭祀痕迹未清除、桥面板腐烂破损未修缮、标志说明设置不到位等问题,向县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犀溪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8份。根据前期的调查摸排,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呈报了《关于寿宁县贯木拱廊桥文物保护情况调查报告》,获县委书记周乃松批示肯定,促成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古廊桥保护,推动各职能部门开展清除古廊桥内神龛香炉、桥体修缮维护和添置火灾报警器等保护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司法协作机制。联合县法院、公安局、文旅局制定《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同创新中心司法协作框架意见》,就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专题会商、协作办案、交流研讨、协同普法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在全市率先成立“寿宁县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廊桥文化保护检察联络员,由公益诉讼检察官担任,负责对接桥员制法官、廊桥文化遗产保护专家顾问和廊桥保护员,定期到廊桥所在地监督廊桥文化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协同开展纠纷调处、普法宣传等工作,形成“1+1+1+1>4”的共赢效果。
三是推动文物保险办理。联合县法院、公安局、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廊桥所在乡镇召开古廊桥司法保护协调会,通报廊桥文物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执法、司法中存在的新问题。对廊桥文物保护执法中涉及的行政争议,由协作单位提前介入,解决涉廊桥刑事案件在受理、管辖、审理、执行等方面不顺畅问题。促成鳌阳、下党、坑底三个乡镇政府为“杨梅州桥”“鸾峰桥”“飞云桥”等6座国保级、1座省保级古廊桥办理文物保护保险,总保额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