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廉闽东丨郭文周:大公无私 铁面青天
郭文周(1512年—1578年),字景复,福安韩阳鹿斗(今城关)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进士。历官中书舍人、云南道监察御史、顺天府丞等,人称“铁面青天”。
郭文周幼年家境贫寒,他不辞辛苦翻山越岭,到离家50多公里的西隐村灵察寺寄居攻读。郭文周中进士后,即留朝廷授中书舍人。嘉靖二十六年,郭文周出任云南道监察御史。
上任不久,朝廷又选派他到卢沟桥巡视监察征税事务。当时赋税日增,徭役日重,民命不堪,而明代官员俸禄较低,因此很多官员就打起赋税的主意,从上交朝廷的赋税中抽成留作私用,官员们称之为“常例”或“例金”。穷苦出身的郭文周,体味百姓苦楚。为严防地方官巧立名目加重老百姓负担,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他不惧地方官员威胁,在卢沟桥建立御史台,废除“例金”,取消加征税银的旧规,为此得罪了不少官员,但在老百姓心中树立起清正严明的廉洁形象。
明朝实行“编民养马”,即将太仆寺的官马给予属地的民户饲养,给予民户一定补偿。郭文周因监察卢沟桥赋税有功,朝廷派他前往南京巡察“印马”事务。当时,朝廷太仆寺官马甚多,每匹官马的脖颈上都挂有银牌编号,数以万计的官马要耗费万贯钱财,变相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于是,他革除弊端,将银牌改为木牌,“省费巨万”。郭文周曾以诗《示诸有司》教喻下属。诗曰:“凋瘵编草莱,念之转渐惧。”“吾曹食人食,尝恐甘自怨。”意思是说,我们当官领的是朝廷俸禄,就该为老百姓办事,要有“民陷水火,如己陷水火”的为民情怀,能常自省吾身,为自己疏于职守感到愧疚,这才是一个清官的基本要求。
朝廷两次抽调郭文周巡按广东,巡按御史职责是代天子出巡。郭文周第一次巡按广东时,正值朝廷实行“海禁”,唯留广州作为对外贸易的口岸,朝廷专设市舶司派大员主管。可市舶司官员常利用手中职权,私自收购洋货倒卖牟利。郭文周发现市舶司官员贪腐比比皆是,他不顾来自各方的压力,对违法者不管职位高低,背后势力大小,一查到底,把贪腐之徒一一绳之以法。老百姓对这位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的巡按赞不绝口,称其为“铁面青天”。
两次巡广东后,郭文周被朝廷擢升为顺天府丞。在任期间,他不畏权贵,对身为工部尚书的赵文华(严嵩义子)进行弹劾无果,反遭治罪,被列为“不职科道官”,终遭罢黜。
郭文周罢官返乡后,身无长物,到达福安时“减从造公门。及见,公贫益甚。”虽罢官,郭文周仍不忘为社稷出力,为国家尽忠。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
文字:叶冲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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