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两男子隐瞒疫区旅居史被行政处罚!
古田发布
2022年3月19日,古田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对违法人员余某振、余某俤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经查,余某振、余某俤父子俩3月15日从泉州市丰泽区返回古田县鹤塘镇樟厅村后,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向鹤塘镇人民政府及樟厅村村委会报备,村干部排查时,两人又隐瞒了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致使二人未及时集中医学观察,给全县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余某振、余某俤已经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古田县公安局已依法对余某振、余某俤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所有涉疫地区返古人员在抵古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主动报备,并配合防疫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违反防疫规定,隐瞒行程不主动报备,一经排查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来源:古田公安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