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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三项创新”打造基层 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

2022-05-13 15:39 来源:宁德市委改革办

近年来,福安市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治理问题,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打造“快处快赔121”路上枫桥经验,率先推行110与12348法律服务平台联动处置纠纷机制,积极探索“公法诉调”矛盾纠纷治理模式,有效实现了基层社会治安治理“提速、增效、快捷”,群众更加满意、更感安全。

一、“快处快赔121”路上枫桥构建和谐高效交通警务。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新形势、安全管理新特点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创新推出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121”机制(即一次关注、两步操作、一键理赔),实现“掌上快处、马上快赔、一次不跑、矛盾减少”,探索出富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的“路上枫桥”经验,目前,该机制已在全省推广。一是组建一体化架构。成立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挑选派驻民(辅)警,引进全市所有保险机构合署办公。建设线上指挥调度平台,实行“全地域、全天候、零距离”提供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二是推行集约化流程。自主研发“快处快赔121”微信服务平台,后台数据同步并轨公安部交管“12123”平台。事故当事人只需通过微信平台就能进行善后处理。三是出台配套化机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联合快速反应就近引导制度,对于现场无法完成自助操作或双方责任争议大的,快处指挥调度中心立即通知附近执勤民(辅)警、保险机构人员或交通劝导员到场提供引导咨询服务,帮助提高自助处理效率。

二、“110与12348联处机制”助推治安管控共建共治。针对基层派出所反映强烈的纠纷调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合司法局创新推行110与12348法律服务平台联动处置纠纷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实体化、专业化,有力提升公安机关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经验作法被省公安厅发文、宁德市公安局现场会推广。一是党政协调发力。在经费、机制、人员上给予充分保障,招录2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按照矛盾纠纷复杂程度分别按3、2、1名入驻派出所,并制定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公安主导分流。将110与12348联处工作制定成流程图纳入公安接处警微预案,按照“机制先行建立、类别逐渐扩大、系统稳步对接”的推进原则分流矛盾纠纷事项;在新接处警系统中植入12348转接程序,根据矛盾纠纷复杂程度规范分类处置,制定人民调解员驻派出所值班制度,实现24小时全区域管理。三是机制推动联处。明确“三三”机制推动警司联处纠纷。即:“纠纷警情”在接警、稳控、源头三个层面进行分流,解决纠纷警情在激化与未激化等不同状态下的分流处置问题;“调处纠纷”在源头、处警、全案三个层面联动协作,解决不同类别纠纷以及案件办理中协作配合、高效调处、保障效果的实际问题;“工作管理”在事务、业务、保障三个层面权责分工,公安、司法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通力解决“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等问题。

三、“公法诉调”对接协作实现矛盾化解有效衔接。为解决矛盾纠纷调解从民事协议到司法确认的转变,福安市以赛岐派出所为试点,在全市首创“1234”工作法“公法诉调”对接协作机制,推进形成“调解先行、公法保障”的矛盾纠纷治理新格局。一平台:派出所联合福安市人民法院、赛岐法庭,以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为载体,搭建司法确认平台,确保了纠纷调解的公信力和强制执行力,有效终结“调解--反悔--诉讼--执行难--上访”的现象。两保障:由法院抽调1名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协助派出所2名驻所专职调解员开展工作;法院设立专属“公法诉调”工作室,配齐配全办公用品、设备设施、物资制度等,切实保障人员和场所到位。三机制:不断协作完善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双向支援机制、联席会议机制,赋予调解协议书的强制执行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优化诉调对接的协作能力。四加强:主动加强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劳务保障、普法教育等,共同推进“公法诉调”工作有序开展。该机制运行以来,调解成功率达100%,赛岐法庭立案率直接下降15%,切实达到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为民警减负、为人民法庭减压和让群众满意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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