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我市再次下调新冠病毒检测价格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做好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工作,进一步减轻群众检测费用负担,5月30日起我市再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
据悉,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从每人次28元降至每人次16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价格从每人次8元降至每人次5元。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从每人次5元降至每人次2元,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暂按除外内容收取,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从不超过15元每人次降至不超过6元每人次。
相关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相关政策,做好收费项目价格公示工作。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
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多人混检按照不高于每人份3.5元的标准计费,检测机构仅提供样本转运及检测服务的,需进一步降低计费标准。
自2020年3月至今,我市已多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陈薇
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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