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成果展示⑧:交通事故“快处快赔121”机制
编者按: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宁德市委改革办策划推出“喜迎二十大·改革正当时”专栏,从10月10日起在《闽东日报》新媒体平台、宁德政务网、宁德网同步推送各地各组改革成果。
引言
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在福安创新“快处快赔121”机制基础上,向全市推广完善,构建全市覆盖的快处快赔服务网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2021年11月,“快处快赔121”机制被福建省公安厅、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联合在全省推广,做法得到省领导罗东川、黄海昆的批示肯定,被《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法治报》等数十家媒体宣传报道。
改革背景
近年来,随着宁德经济发展,人、车、路逐年攀升,交通事故起数特别是轻微道路交通事故随之逐年增长。事故虽小,但处理的时间长、程序繁琐,是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群众有所呼,公安有所应。从2018年开始,宁德市公安局在福安市试点启动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改革,围绕事故有效认定、理赔时间缩短、法律支撑等焦点问题深入研究,创新推出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121”机制。
创新做法
一、改革破题,以更加简化的操作方便群众。
一是一次关注,快处快撤。统一设计建设覆盖市县两级的平台,当事人只需一键关注“宁德交警微发布”公众号,就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快处快赔121”微信平台,由交警线上实时审核后就可迅速撤离现场,缩短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时间,避免出现“小事故、大拥堵”。
二是两步操作,快速定责。在事故现场,群众无须在现场等候交警和保险查勘员,第一步只需按操作引导规范拍摄“三张照片”(事故现场前后和两车碰撞部位)、提交“五项内容”(驾驶证号、车号、保险公司、人车合影、损坏部位),提交审核。第二步由交警部门实时联系当事人在系统后台网上定责,制作电子事故认定书通过微信平台推送给当事人签名确认即可完成责任快速认定。事故责任认定从“等不起”向“不用等”变化。
三是一键理赔,服务闭环。推动“小额财损理赔”和“小额人伤理赔”通过“快处快赔121”微信平台“一键理赔”申请功能,可实现交通事故快速定损理赔。群众不接受当场定损的,可以在系统内选择车辆维修企业,一站式“定修直赔”,减少因事故理赔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
二、时空拓展,以更加立体的网格服务群众。
一是机制“可复制”。制定全市标准化建设指导性文件,对快处快赔中心工作流程、人员配置、场所及外观标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外观标识、场所设置、人员配备,实现“小投入”“可复制”。
二是支撑“多元化”。建立“警保”一体化的保障体系,交警和所有保险机构查勘员24小时全天侯线上同时值勤互动快速处理赔付。同时,路面民警辅警、保险机构协理员和交通劝导员等各种社会力量都是“专群结合”的前端服务队伍,积极协助交通事故快速处置,又及时协助处理各类交通救助、调解,就地化解小矛盾。
三是警情“有兜底”。路面巡逻交警、巡特警、派出所民警根据警情进行快速响应警情,通过群众自主协商、交警在线指引和民警和农村劝导员现场引导等,解决路途远、出警慢、理赔难的问题。
三、创新赋能,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推动改革。
一是“小创新大便捷”,群众更满意。在交管12123软件基础上持续做服务“加法”,强化后台人员操作引导,减轻群众学习使用成本,让轻微交通事故从报警到理赔的全过程都有人员实时线上引导、调解,让轻微事故处理有“网购”般的服务感受。
二是“筑平台少人员”,企业减负担。公安机关持续完善警保协作机制,联合银保监局发挥牵引效应,聚合公安机关和保险行业的合力。引导各家保险公司接入平台系统,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效果。事故快处中心逐步从“大而全”向“小而精”转变,有效减轻保险企业负担,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三是“省警力聚合力”,处理更高效。通过快处快赔,当事人可自行快处快撤,路面勤务警力、交通劝导员都可以作为辅助力量协助民警采集事故信息、紧急现场处置,也可以通过案发后视频提取作为事故快处的依据,从而达到优化警力配置、节约警力使用的目的。
主要成效
一是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更加便捷。2021年以来,累计通过“快处快赔121”平台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20269余起,约占线上快处事故总量的86.36%,累计赔付约2906万元。
二是警力不足的难题得到有效缓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探索推行“快处快赔121”机制,有效优化警力资源使用。2021年以来,交通事故出警数下降约33%。
三是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明显减少。通过采取保险、公安联合接入、高效理赔的机制,凝聚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矛盾纠纷合力,最大限度把交通事故定责理赔的纠纷矛盾解决在交通事故现场,实现“小事不离场、矛盾不上交”。
推送单位:市委政法委(宁德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