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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成果展示⑩: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宁德模式

2022-10-20 15:54 来源:宁德市委改革办

编者按: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宁德市委改革办策划推出“喜迎二十大·改革正当时”专栏,从10月10日起在《闽东日报》新媒体平台、宁德政务网、宁德网同步推送各地各组改革成果。

引言

宁德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清海”工作“宁德模式”被列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督察整改看成效”典型案例和全国水产养殖高质量绿色发展典型案例。今年9月1日,在宁德举办的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我市围绕“清海”工作作典型发言。

改革背景

宁德海域面积4.45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1046公里,均占全省1/3左右。随着过去海上养殖业的盲目扩张,无度无序无质养殖问题愈加突出,且传统养殖设施抗风浪能力差、易损毁,导致大量的海漂垃圾长期堆积,严重影响了海洋生态环境和三都澳可持续开发。2018年7月,宁德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打响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攻坚战,省市县累计投入资金45.48亿元,清退禁养区渔排26.71万口、贝藻类6.55万亩;养殖区和限养区升级改造标准渔排55.75万口、深水大网箱3450口、贝藻类33.74万亩,走出了一条依法养殖、科学养殖、环保养殖的路子,给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宁德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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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做法

一、立足“全面清”,下定决心攻坚突破。成立整治指挥部,将公、检、法机关及驻宁海军部队一并纳入指挥部,形成市、县、乡、村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格局。重新编制颁布市、县两级《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将全市海域划分为禁养区、养殖区和限养区,有效解决了“哪里可以养、养什么、养多少、怎么养”的问题。针对重点难点海域违规养殖,以县为单位多次组织开展“千人作战”和“百日攻坚”行动,协调开展县际海域联合整治,连片成规模推进,实现了256万亩禁养区养殖设施全部清退。

二、聚焦“规范养”,多措并举升级改造。按照“海域所有权属于国家、审批权归于政府、使用权赋予各村、承包权授予养殖户(企业)”的原则,加快推进条件成熟、符合用海规划的海域使用权和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发放。编制《宁德市重点港湾塑胶养鱼渔排工程技术规范(暂行)》团体标准,打造全国首个港湾塑胶养殖设施建设工程技术规范。创新“渔排养殖贷”、养殖台风指数险以及塑胶设施财产险、质量险和大黄鱼养殖目标价格指数险等金融产品。建设海上绿色养殖技术服务平台,构建岸上门诊、海上巡诊与远程诊疗相结合的渔病防控服务网络,定期开展病害防控、药残检测、产地检疫及渔病诊断服务。积极推广“海上社区”,实现海上养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建成蕉城秋竹、福安下白石、福鼎安仁及霞浦七星等一批以渔旅融合为特色的“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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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长效管”,健全机制巩固成效。建立规范严密的海上巡查机制。实行军地联合监督,设立市、县两级海上违规养殖举报中心,全天候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实施海上养殖网格化管理,划分县、乡、村三级海上养殖管理责任区218个,建设智慧海洋平台,充分运用雷达、光电、AIS、船载终端等多种前端感知手段,满足全市养殖、渔船、渔港监管,海漂垃圾以及执法管理等业务需求,促进海洋与渔业有序、可持续发展。

四、围绕“同步治”,陆海统筹清理垃圾。在市属国有企业城建集团中专门成立宁德城投蓝海公司,全权负责三都澳和沙埕港内高潮线以下海漂垃圾打捞。实施沿海乡村垃圾保洁与海漂垃圾陆海统筹,建立海漂垃圾“源头减量-海上清理-堆场转运-岸上处置”全链条治理机制。将海漂垃圾治理纳入党政领导生态保护责任制考核,充分运用智慧海洋信息化系统实现海漂垃圾动态监控,在海漂垃圾易堆积点设置监控探头实时察看监控区域垃圾清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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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效

海漂垃圾密度大幅降低,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得到了根本性改善。同时,通过科学规划布局,渔业病害明显减少,鱼类成活率大为提高,鱼类品质持续优化,海水养殖产量、海水养殖产值、渔民人均纯收入较整治前分别提高了27.3%、49%、40.9%。

一是用海秩序更加有序。通过实施养殖用海改革,进一步厘清海域权属权证关系,扭转群众原本根深蒂固的“祖宗海”“门前海”等观念,使海域国有、依法用海、有偿用海、持证养殖成为普遍共识,自发参与“退养还海”、升级改造的群众越来越多,抢占资源、污染海域的事件越来越少,有效减少因养殖用海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更加安定和谐。

二是渔业安全更有保障。通过迭代更新老旧泡沫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后的塑胶养殖设施不论是选形、原料,还是配套的锚固系统、减压挡流设施,在防抗海流变形和台风破坏方面的能力均明显提升,海上作业安全系数显著提高,遇险保障体系建立健全。

三是多方共赢更易实现。通过实施海域权属分置改革,既落实了国家对海域的支配权利,实现海域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的转变;又进一步拓宽了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沿海行政村每年通过分包海域养殖权,获得村财收入,进一步发展了村集体经济。同时,还有效解决了海域退养后群众的“出路”问题,基本满足了群众养殖生产需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推送单位:宁德市发改委(宁德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蕉城区委改革办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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