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三中·促改革”系列成果展示㉖:创新“化解海上养殖纠纷工作法”
宁德市霞浦坚持改革创新,将“枫桥经验”从陆地“嫁接”到海上,主动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特别是针对溪南镇海域面积大、渔业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多,以及海上矛盾层出不穷等问题,创新推出“化解海上养殖纠纷工作法”,获评2023年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坚持摸清底数、掌握要素
建立“海上枫桥”长效防范机制
下沉力量,精准画像。聚焦海上养殖区治理难题,推动干部力量下沉海区,全面掌握辖区4680艘无证船舶、高峰期3万多名作业人员底数,对多发易发的船只意外碰撞、养殖海域争抢、安全作业事故、拖欠渔民工资、渔民日常纠纷等5类重点矛盾纠纷,分别制定化解预案。
分层研判,精细管理。坚持周研判工作制度,实行镇平安办初判、镇“海上枫桥”专班集体研判、镇两委班子终判的三级研判法,根据不同矛盾风险划定“低、中、高”风险等级,分类建档造册,跟踪动态变化,定人、定时、定责协调解决,推动矛盾隐患排查抓在日常、防在平时。
技术支持,精准辅助。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技术,研发“海上社区智慧综治平台”,借助高位AI智能感知摄像机、热成像双光无人机等信息化设备,实时对海上进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监测,全面展示海区各网格动态情况,实现海上全域“一张图”,为海上服务管理、应急保障提供精准信息,提高会商研判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坚持一线办公、现场化解
打造“海上枫桥”专业服务队伍
坚持专职巡查。由退休村干、沿海村网格员、党员养殖户等组成“海管中队”,分2组按片区一周3次巡查,特殊敏感时期每日一巡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红黄蓝”不同等级风险提示单,落实对应矛盾协调队伍,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海上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排、大事不上岸”。
加强网格协查。建立全省首个建制式“海上社区”,搭建“海上社区党支部+网格工作组+海域网格长”的“海上社区”三级网格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由51名社区代表担任网格员,并通过开发“渔小二”服务平台掌握群众服务需求,群众通过手机即可反映问题和诉求,形成“网中有格、按格定岗、人在格上、事在网中”的服务格局。
创新矩阵联查。建立“1+6+N”法治服务矩阵(“1”个海上综治中心,诉非联动工作站、海洋生态检察工作室、海上警务室、公共法律服务室、海上信访评理室、法学会海上工作室等“6”类载体和其他社会“N”种力量),推动政法干警和社会力量常态主动下沉海区,通过群众服务、海上执法、社矫管理、普法宣传和海洋资源保护等方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纠纷隐患。2023年度,累计化解涉海涉渔矛盾纠纷91起,调解成功率93.8%,涉及金额近千万。
坚持分类施策、源头治理
构建“海上枫桥”多元化解模式
着力流动解纷。组织法官、检察官、民警等担任调解员,并吸收海区党员养殖户、“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等网格员参与,购置2艘快艇设立“近邻流动评理室”,在海上灵活解纷,真正做到纠纷在哪,评理室就“流动”到哪。今年以来,共接访信访群众26批次,开展海上信访评理9件次,化解率达100%。
聚焦包案解难。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及其团队包案化解疑难案件制度,对排查发现风险等级重大的案事件,由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员进海区上渔排,通过释法说理,联合“把脉会诊”,开具“法律处方”。同时,落实“六定”责任制,建立动态管理、调度跟踪、交账销号等制度,最大限度提高化解成功率。
注重温情解忧。针对海区矛盾纠纷责任方无法履行赔偿义务的问题,推行以政府出资为群众办理保险的“社会治理+保险”机制,2023年在原有险种赔付金额的基础上,将每人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提高至10万元,充分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为弱势群众提供风险保障,让调解更有力量、更有温度。
推送单位:中共霞浦县委改革办
来源:中共宁德市委改革办
编辑:林宇煌
审核:刘宁芬 周邦在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