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教师将赴宁德市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
宁德网消息(记者 缪星) 7月1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安排,2017年将选派25名教师赴宁德市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其中福州市教育局(含省直)将派出9名教师,宁德市将派出16名教师。支教时间为1学年(按10个月计),从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
据了解,宁德市将派出16名教师支教,其中蕉城区选派3名教师赴屏南县支教,福安市选派5名教师赴周宁县支教,福鼎市选派4名教师,分别赴寿宁县和柘荣县支教,东侨区选派2名教师赴柘荣县支教,宁德市民族中学选派1名教师赴周宁县支教,宁德市高级中学选派1名教师赴屏南县支教。
省财政按照每人2万元/学年的标准拨付支教工作经费,每位支教教师生活补助为1500元/月,由重点县按月先行支付;其余5000元由重点县统筹安排,用于购买保险等与支教工作、生活相关的支出。在职教师赴重点县支教工作时间计入支教教师农村任(支)教年限和担任班主任的年限;支教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学校执行的岗位工资执行,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原学校满教学工作量计算,并享受班主任津贴。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