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
——2017年1月7日在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注重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方向。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要载体,突出问题导向,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对照检查,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强化人大干部党性锤炼和工作本领的锻炼。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市人大机关先后获得第十一、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绩效考评连续两年获优秀等次,机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经验入选省相关工作案例选编。
注重履职能力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讲座、常委会机关学习等制度,加强对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明查暗访、网上征求意见、邀请专业机构参与等形式,努力使调研成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注重理论研究,每年组织重点课题调研,努力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突出抓好“人大时空”专栏、人大网站、人大信息等宣传阵地建设,编辑出版《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志》,精心组织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5周年、“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为推动人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注重制度规范建设。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建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立法、工作评议、工作顾问等21项制度,强化责任约束,规范工作要求。以效能建设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为载体,强化机关规范化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规范职责分工,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保证了常委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注重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健全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两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委室对口座谈交流等制度,与县(市、区)人大联动开展立法、监督、代表活动,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组织基层人大干部参加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培训,加大了学习培训和工作指导交流力度,提升了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同时,县乡人大积极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在协助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服务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增强了工作合力。
常委会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义务教育条例、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39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力促进了我市人大工作深入开展。
各位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成员、工作顾问、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