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加强无劳动能力贫困家庭生活保障
一是实行精准认定。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无劳动能力贫困家庭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无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等四类贫困家庭作为保障对象。二是严格认定程序。认定工作以公正、公开、透明为原则,按照贫困户个人申请、村两委现场核查并公示、挂钩帮扶责任人核实、乡镇复核并公示上报的程序,层层严格把关。三是拓宽筹资渠道。由县、乡(镇)两级统筹资产收益项目的部分收益用于保障无劳动能力贫困家庭生活,其中,县财政每年统筹100万元,结余资金滚存下年度使用;各乡镇按资产收益情况分别按3:7和7:3比例筹集资金。对纳入无劳动能力贫困家庭的保障对象,按年人均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原则上不高于五保户补助标准。四是加强资金监管。无劳动能力贫困家庭生活保障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县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周宁县扶贫办)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