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全面加大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补助力度
从今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经市扶贫、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其住院看病(含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叠加保险补助后,个人负担部分(不分政策内外)超过0.5万元的按其负担程度高低给予分段累加补助,即个人负担达到0.5万元后,0.5万元至1万元部分(含1万元)补助40%,1万元至3万元部分(含3万元)补助50%,3万元至6万元部分(含6万元)补助60%,6万元至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补助70%,10万元至20万元补助80%(年度内给予补助的个人负担部分最高不超过20万元)。根据市医保局测算,实施这项补助政策,一年可为农村贫困户看病减轻2500万元负担。
此外,我市将对13种重大疾病患者在定点医院实行按病种付费集中救治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叠加保险补助后,个人负担剩余部分全部兜底支付。 (市扶贫办 王雄荣)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