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出台“十一严禁”要求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陈小妹) 近日,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是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的基本内容,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对县、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考验。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贯穿整个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全面深入做好换届纪律宣传工作,使这次换届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工作程序、人选要求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和个人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十一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严禁“村霸”、宗派恶势力、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寻衅滋事或到上级机关无理取闹等不正当活动;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严禁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或通过违规承诺等形式进行拉票;严禁在换届选举中请选民、党员吃喝玩乐,向选民、党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和各种礼品;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严禁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职权和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通知》还提出“三个100%”要求,即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100%,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与竞选人员进行选前谈心谈话100%,竞选人员签订纪律承诺书100%,进一步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风选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