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档案馆关于委托第三方财务公司代理记账服务项目公开比选的公告

因实际工作需要,宁德市档案馆拟委托第三方财务公司代理记账,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财务公司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须知:

(一)参加报价的公司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工作秘密应当保密;要在本市区范围内有办公场所,有记账能力的专职会计人员;具有一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及管理经验;固定指派一名具有资质的业务人员每周固定一天到我馆提供的办公场所办理委托事务,有关会计资料不得擅自带离我馆办公场所,根据我馆工作需要开展会计记账工作,服从我馆的监管,按质按量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任务。

(二)报价材料:

1.报价表,加盖公章,1式2份;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式2份;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1式2份;

三、服务内容

按有关规定审核我馆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按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规定,负责年度部门预决算、绩效及相关材料的编报;负责市财政局等部门要求填报的各类报表及有关工作;协助完成政府采购流程;负责我馆固定资产管理;按照我馆要求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数据;对我馆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四、付款方式

项目预算为2.88万元/年,代理费采取按季度支付方式付款(0.72万元/季度),由财务代理公司开具发票。

五、比选方式:

我馆将在报价截止后及时召开馆务会议现场拆封报价材料,通报报价情况并集体研究决定最终供应商,比选结果将通过我馆门户网站公布。本项目第三方财务公司确定后,签订的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两年。

六、截止时间:

本项目报价时间截止2021年10月27日17:00。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93-2258151。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马北路6号宁德市档案馆5楼办公室。报价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此次报价。      

附件:报价单


宁德市档案馆

2021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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