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馆关于数字档案馆建设造价服务采购项目和造价审核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的公告

市档案馆关于数字档案馆建设造价服务采购项目和造价审核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的公告 

一、项目概述

按照《宁德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宁发改数字[2022]25号)要求的“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结)算”以及可研方案评审提出的“最终概算以第三方造价为准”的意见,开展本项目。经研究,宁德市档案馆(以下简称采购人)决定通过比选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市档案馆提供宁德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造价编制服务和审核服务。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分为以下两个品目:

品目1是“宁德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造价编制服务”,主要内容是委托第三方机构以可研方案初步概算为基础,按照“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编制项目造价;

品目2是“宁德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造价审核服务”,主要内容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造价进行审核,确定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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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要求

1.相关单位营业范围需具备项目造价服务内容。

2.相关单位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注册的的有效经营主体。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采购项目。造价编制服务和审核服务不得为同一供应商。同一家机构不得同时作为两个品目的成交供应商,如果某家机构同时对两个品目进行报价且成为其中某一品目成交供应商,则其在另一品目中的报价无效。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和报价材料

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 对应品目的采购项目报价单,加盖公章,1式2份;(附件1:造价编制服务,附件2:造价审核服务。)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式2份。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3日下午17:00前,报价材料纸质版邮寄或送至宁德市档案馆(地址:东侨经济开发区金马北路6号“四大馆”宁德市档案馆)。联系电话:0593-2258070,报价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和接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此次报价。  

附件1:宁德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造价编制服务报价单.doc

附件2:宁德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造价审核服务报价单.docx       

宁德市档案馆 

2023年8月9日 

责任编辑:林宇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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