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委领导同意,省档案局、发改委联合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和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明确提出未来五年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规划》提出——
到2025年基本形成档案治理更加高效、档案资源更加丰富、档案利用更加便捷、档案安全更加可靠的档案事业发展新格局,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取得实质性进展,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相适应。
《规划》从推进依法治档、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提升档案利用水平、强化档案安全管理、深化档案信息化建设、扩大档案文化影响等6个方面提出23项重点任务。同时,《规划》聚焦解决全省档案事业发展重难点问题,设置8个专栏,明确开展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开发、《福建省抗日战争档案汇编》编纂、省域档案保护中心建设、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数字档案共享平台建设、人才强档、侨批文化品牌提升、“迁台记忆”档案文献等重点工程项目。
《规划》强调——
全省各地要把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当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把党管档案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单位档案工作;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建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并作为改进档案工作和加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省档案局将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新修订档案法宣讲和研讨活动,推进《规划》宣传实施工作。
(原标题:《福建省“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