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档案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
近日,屏南县档案局多措并举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为了全方位提升干部及公众对档案法律法规的了解与认识,屏南县档案局及时组织局、馆全体干部专题学习《实施条例》,同时向各乡镇、县直单位印发通知,确保各单位学到位、宣传到位。
屏南县档案局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多方联手,广泛宣传。与城北社区共建,结合“3·5”学雷锋纪念日深入社区开展《实施条例》宣传志愿者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优势,积极与屏南电视台、全景屏南合作,三个月循环播放条例的内容,确保广大群众能够接触到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树立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屏南县还积极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图文版),这些图书资料将作为“6·9”国际档案日、宪法宣传日等特殊节点的重要宣传工具,图文并茂把《实施条例》宣传好、解释好,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下一步,屏南县档案局将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内容,推动屏南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来源:屏南县档案局
编辑:林宇煌
审核:陈小虾 周邦在
责任编辑:林宇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