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经 财经新闻

5G商用牌照最快本周发放 8月份或推出5G套餐

2019-06-05 10:05 来源:证券日报

2019年正式定调为5G元年。

6月3日,工信部宣布将于近期发放5G商用牌照。工信部方面公开表示,我国5G已经具备商用基础。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发放5G商用牌照,我国将正式进入5G商用元年。

有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5G商用牌照最快将于本周内发放,两个月后将出台5G资费套餐,价格不高于4G套餐,但5G用户数量的爆发则要等到明年。

8月份5G套餐有望启幕

通信行业观察家项立刚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我国对三大运营商发放3张5G牌照后,会在国内建设起3张5G网络,3年内基站有望超300万个,5年内基站达600万个。

“这会成为世界上最大的3张5G网络,大大提升全世界的5G发展速度。” 在项立刚看来,我国较快建设起5G网络,会对世界形成示范效应,引发世界范围内提速和建设5G高潮,从而帮助中国企业打破封堵,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优势地位。

至于5G商用牌照正式发放的时间,项立刚认为“可能是本周”。而谈及5G何时能够惠及普通大众,他则认为需要1年至3年的时间。

电信分析师付亮亦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预计5G商用牌照将于本月正式发放,此后5G资费套餐或将于牌照发放后的两个月,即大致在7月份或8月份正式出台。

“5G资费套餐的价格不会高于目前的4G资费套餐。”付亮认为,5G资费套餐或采用两种形式,一种为沿用此前的4G资费套餐,将套餐中的流量转换为5G流量;另一种为用户继续使用目前的4G资费套餐,在此基础上赠送部分5G流量。

在付亮看来,无论运营商采取哪种方式,其所面临的经营压力都会加大。“在5G建设初期,运营商投入较大,与此同时5G用户还未形成规模化增长,因此5G信号对于运营商而言成本更高。

对于普通用户而言,想要真正受益于5G可能还需要等一段时间。“5G的网络部署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建设一张完善的移动网络一般需要数年的时间。”有运营商从业人员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今年很难出现5G用户数量的爆发。”付亮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规模化增长可能要等两个时间节点,一个是明年第一季度,一个是明年第四季度”。付亮认为,明年一季度,5G手机的价格可能会更便宜,同时也不会轻易的断货,用户使用意愿更强。而在明年四季度,5G技术进一步成熟,基站覆盖面积进一步增大,5G手机可能会降至一个更合理的价位,彼时5G用户的数量将迎来另一个爆发点。

物联网将升级至“人联网”

“5G商用牌照的发放意味着5G产业链运营商可以开工,同时也向外界表明,目前5G技术和产品日趋成熟,系统、芯片、终端等产业链主要环节已基本达到商用水平,具备了商用部署的条件。”基岩资本副总裁范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范波提到,5G时代将会是万物互联的时代,这就意味着“将要把物联网层次提升到人联网层次,甚至是更高的级别”。在他看来,在人工智能方面和大数据领域,5G也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就是为什么各国都在争夺首发权的根本原因”。

“这个牌照只是全国试商用的准入门槛,5G商用牌照的发放意味着三大运营商可以扩大试用范围,促进国内5G产业提速。” 通信行业资深观察人士王征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之前三大运营商已经遴选多省市进行了5G组网的尝试,牌照下发后三大运营商会扩增试商用范围。

在王征南看来,随着5G商用牌照的发放,三大运营商试商用范围有望扩增至工业制造互联网、车联网、智慧医疗等。但“用户想要乘坐无人出租车,恐怕还要多等几年时间。”王征南认为,实现车联网、无人驾驶等虽为行业趋势,但技术成熟后仍需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

受5G商用牌照即将发放消息影响,三大运营商股价全线上行。截至6月3日收盘,A股市场中,中国联通上涨2.7%;港股市场中,中国移动上涨2.92%,中国电信上涨3.28%。6月3日,5G概念股逆市走强,和晶科技、华脉科技、创意信息等14只个股涨停。

谈及5G概念股近期走势,范波认为,近期二级市场处在回调阶段,5G板块也受到大盘拖累,商用牌照的发放对于板块来说是一个利好和机会。他提到,更看好5G产业链中长期的投资机会,在建设方面看好技术变化比较大的公司以及单位价值大幅提升的公司。后端应用方面,则“要看有哪些场景慢慢趋于成熟,比如在一两年、两三年里有业绩落地的企业”。(记者 李乔宇)

责任编辑:陈美琪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