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经 财经新闻

“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

2019-06-17 16:20 来源:北京青年报

6月12日,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已聘请国际顶级咨询公司策划新的产品宣传方案。

新商标原计划于本月底启用

李保芳对于新商标投入使用进一步表示,新商标已经确定,原计划于6月30日正式启用,但由于包装材料的新旧交替安排出了小状况影响了生产和市场投放进度,现在相关部门已在协调,将采取紧急措施,加快生产,加快市场投放。

6月12日,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表示,今年茅台酒投放量为约3万吨,目前已经投放1.2万吨,从年初到6月底必须确保1.4万吨的投放量。也就是说从今天到6月底,茅台将向市场投放2000吨茅台酒。

而这部分酒将投放到茅台自己的电商平台茅台商城上。

“国酒茅台”商标注册历时十多年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资料显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2001年开始先后9次对“国酒”这个商标注册提出申请,都没有成功。

2012年7月,国家商标部门公告称“国酒茅台”商标已经通过初审。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国家商标部门就收到了95件次异议书。2016年12月,国家商标局下发了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茅台集团不服,向原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2017年,茅台集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2018年5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再次决定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2018年7月,茅台集团提起诉讼,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同时,还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

2018年8月13日,茅台集团在官网发布称,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此前对商标委和当初对“国酒茅台”提出商标异议的31家白酒企业的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称“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已历时十多年,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茅台集团“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记者 张鑫)

责任编辑:陈美琪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