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国企改革“发令枪”声声 你感受到“加速度”了吗?
大力度授权放权,国企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工资、考核等领域新政策接连出台,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激发内在活力;第四批混改试点敲定,“南北船”谋划战略重组,热点领域动作不断……今年上半年,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我国国有企业稳健运行,各项改革跑出了“加速度”。
发布授权放权清单,多项改革将加速落地
今年4月,《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出台,提出了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以及完善监督监管体系等要求。
作为落实这一重磅文件的举措,国务院国资委随即公布了2019年版授权放权清单,重点选取了5大类、35项授权放权事项。
不少央企表示,清单聚焦企业关切,放权力度很大,在主业管理、产业进退、资本运作、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等一系列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为中央企业进一步“松绑”,无疑将对企业未来发展发挥促进作用。
“过去华润在香港的投资被视为境外投资,审批程序比较复杂,不符合现实情况,也不利于华润发挥‘本地’优势。”华润集团总经理王祥明表示,清单明确对集团总部在港澳地区的央企在本地区的投资,可视同境内投资进行管理,将有助企业提高决策效率,把握投资机会。
值得关注的是,此轮放权不仅仅停留在企业集团总部层面,而是将“层层松绑”,要求把授权放权落实到各级子企业或管理主体上。
专家表示,随着方案与清单出台,央企尤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试点企业,在子公司混改、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内部业务板块整合、选聘职业经理人、完善工资与激励机制等方面权限有所增加,这意味着下一步相关改革有望加快节奏。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推进股权激励措施
企业没有活力就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增强活力的关键在于充分激发企业家和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今年以来,围绕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引导高质量发展,一系列新的政策文件相继“出炉”——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剑指”目前央企工资分配制度存在的难点痛点,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把内部分配权交给企业,有助于打破部分企业存在的“大锅饭”现象。
新修订的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突出“正向激励”,适当提高考核A级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挂钩系数,并明确企业因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等,对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在考核上不做负向评价。
各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此前表示,今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覆盖面将力争新增30户左右,尚未尝试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的央企,原则上在年内都要求实现“破冰”。
此外,国资委还将结合科创板改革推进情况,研究出台科创板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措施,明确业绩考核及收益方面的支持政策。
推进战略性重组,持续提升竞争力
日前,中船科技、中船防务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控人通知,中船集团正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筹划战略性重组。尽管有关方案尚未确定,方案也还需获主管部门批准,但这个消息使资本市场对央企并购重组的关注度再度升温。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推进资源整合、减少同质化竞争是一个“必选项”。“我们将按照市场化原则,成熟一户、推动一户,积极稳妥地做好央企重组整合的工作,推动企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竞争力。”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此前表示。
分析人士认为,除了船舶领域外,装备制造、化工等领域的企业战略性重组,以及电力、有色金属、钢铁、海工装备、环保、免税品等方面的专业化整合,可能是未来国资布局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
此外,国企混改第四批试点名单近日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共有160家企业,资产总量超过2.5万亿元,分布于传统制造业以及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混’是第一步,‘改’才是真正要做的工作。”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表示,四批试点渐次展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改革试点不断推进,未来混改将以转换内部经营机制为重点向更深层次发展。
□ 新华社记者 王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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