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广东先行先试
宁德网
羊城晚报消息 昨日传出消息,2018年我国将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而从2015年至2017年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累经验、逐步完善。羊城晚报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今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广东省开展相关试点,目前进展良好。
记者了解,广东已出台《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的意见(试行)》,目前试点进展良好。《意见》由正文及三份清单组成,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公布准入负面清单,放宽企业投资准入。按照“非禁止即可行”的原则,进一步放宽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投资准入。以清单方式列明禁止准入类和核准准入类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区分不同情况实行承诺准入和告知性备案,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
二是列明行政审批清单,界定政府行政权责。根据“非许可不可为”原则,规范政府审批权责和标准,优化企业投资审批流程,按国务院“五个一律”要求精简前置审批,实现投资审批流程优化、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权责清晰,在省、市、县三级政府推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事项清单、统一审批标准、统一项目编码、统一网上办理。
三是建立政府监管清单,规范投资主体行为。
据介绍,上述《意见》及清单体现了四方面特点:一是能放则放、非禁即入。二是分类指导、有扶有控。三是并联办理、高效便捷。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外,同一阶段的不同管理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同类事项及同一部门负责的事项归并办理,缩短审批时限。四是统一标准、规范审批。按照“非许可不可为”的原则,制订全省统一规范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
责任编辑: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