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经 财经新闻

高温来袭,津贴拿到了吗 拿不到高温津贴该如何维权

2018-06-04 09:41 来源:经济日报 韩秉志

宁德网

经济日报消息

原标题:高温来袭,津贴拿到了吗

6月份,我国多地将迎来高温期。随着气温上升,很多地区将为职工发放一笔高温津贴。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一些省份对高温津贴标准再次做了上调。那么,高温津贴到底怎么发、发多少?哪些人能享受到这项福利呢?

问:高温补贴的适用人群范围有哪些?

主持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4部门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这意味着,在超过35℃高温的露天作业者和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至33℃以下的室内劳动者,均可获得高温津贴。

按照规定,高温津贴应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从成本费用中列支,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问: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主持人: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均明确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但是,由于我国南北温差较大,对于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方式,全国并未作统一规定,一般以地方人社等部门发放的文件规定为准。归纳起来,高温津贴发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月发放,一种是按日计。比如,北京、山东等省市规定高温津贴按月发放;海南、甘肃等省份则是根据气温超过35℃的天数,按日计算发放。此外,有些省份既确定了按月发放标准,同时又折算出按日核算的津贴标准,供用人单位自由选择。

从全国范围看,因气候条件差异,各地规定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也有所不同,在规定可发放高温津贴的月份中,海南省的发放时间为4月份到10月份,长达7个月。大多数省份确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长为3个月到5个月不等。

问:拿不到高温津贴如何维权?

主持人: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用人单位如果拒绝整改,可按拖欠工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由于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如遇用人单位不发津贴,职工也可以先向企业工会反映情况,由企业工会与公司直接协商,开展维权。如果所在企业没有工会,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企业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的做法是不合理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企业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主持人 韩秉志)

责任编辑:陈美琪

关键词

津贴 高温 发放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